中国四大资产管理的不良资产卖给谁

2024-05-09 17:17

1.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的不良资产卖给谁

您好,自成立以来,我国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两次剥离:
1999-2003年四大AMC收银行6042亿不良资产, 这一阶段的收购完全由政府导向, 资金多由央行再贷款方式提供, 价格按账面价值。1999年政府划定不良资产的剥离范围, 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按照帐面值剥离,收购资金全部由政府安排,按照回收现金额的一定比例(信达、华融为 1%、东方、长城为 1.2%)给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绩效激励。
从2003年起, 商业银行改革加速,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方式也转为非行政审批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收购价格是按市场价格,而非账面价值。 政府加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首先对建行、中行注资,推动建行和中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尽快上市。与第一次政策性剥离的区别是,第二次剥离不再采用按帐面值剥离的方式,而是采取商业化运作模式.由央行牵头组织不良资产包招标,由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加投标,从而自剥离之时起锁定资产损失。
2004年6月,中行和建行再次剥离不良资产共2787亿元(中行1498亿元,建行1289亿元),均为可疑类贷款,采取封闭式招标竞价,信达以约31 %的高价夺标。这部分再贷款由信达负责偿还,偿还期限为五年。
2005年6月,工行将4590亿元可疑类贷款打成35个资产包,面向四家AMC招标,平均转让价格为资产面值的26.38%。这次竞价中,长城拿到 17个资产包,占该次拍卖资产量的56%,中标2570亿元,东方、信达、华融分别中标1010亿元、 571 亿元、238亿元。
另一方面,银行仍然以定向的方式把不良资产交给对应资产管理处置, 在2005年工行把在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直接交由华融处置。
市场化转型
在未全面转型商业化运作前,财政部给四大AMC设立了一定的考核办法。2004年4月 ,财政部出台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委托代理、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为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运作创造条件。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新增三大内容:一是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二是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及其他机构委托的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业务;三是运用资产公司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低债资产进行必要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获得重大突破。 四大AMC从其他银行收购不良资产。2004年期间,信达收购交通银行不良贷款、竞价收购上海银行、深圳商业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包上万亿元。
目前四大AMC已经转型为市场化的资产管理为主的混业经营金融机构。2008年,财政部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鼓励资产管理公司转型, 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在2009年之后,由于政策性任务逐渐完成,四大AMC在此后先后加强了商业化进程,虽然具体定位不同,但都在向金控集团方向发展。
2010 年6月信达率先股改,于2013 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 2012年10月华融完成股改, 2013年2月下旬,财政部发函正式批复东方、长城两家公司启动股改方案研究及股改准备工作。股改使AMC由政策性机构向商业性机构的身份转型,还将引进战投、整体上市。股改的完成意味着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如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行金融债券、放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等,AMC已经进入利润高增长期。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的不良资产卖给谁

2.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的不良资产卖给谁?

  当然是尽量把这些资产重组,进行优化升级,债转股,然后再卖出。。

  我国目前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法
  首先,我们看看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有债务追偿、资产租赁、债务重组、资产拍卖和破产等七大类18种处置方式。经常要用到的方式有几种,一种是拍卖,一个是实物资产的拍卖,一个是债权资产的拍卖。这两种拍卖,通过把要处置的资产,通过评估,委托给拍卖机构,由拍卖机构刊登公告,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拍卖。再比如说,债务重组,在接收的不良资产中,有95%的不良资产是属于债权资产,债权资产处置的方式很多,其中一种重要方式就是债务重组,经过债务重组,把对方企业的债务按照债务重组的形式进行一定的减样或者折扣,还一定比例的现金或实物,或者变成一定的股权。第三个,投资者可以把一个地区,或者一些企业的资产进行打包卖给他,包里的资产也是经过评估,经过投资者调查,或者谈妥一个价格,按照这个价格在充分竞价的基础上进行出售。第四个,资产置换。可以把债权变成物权,也可以把债权变成股权。置换以后,再对置换以后的资产进行处置。投资者可以拿实物资产换我的债权资产,也可以直接买债权资产。还有资产租赁,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破产、清偿等等,包括诉讼。手段是七大类,18种处置方式。
  针对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存量的分类,我们把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正在使用和计划使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按目的分成两种模式:获取现实现金流为目的的模式和获取预期现金流为目的的模式。

  创造现实现金流模式
  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竞价拍卖、捆绑出售、整体出售、全额承包、租赁经营和依法处置。它们都是通过让渡手中的不良债权和抵押实物以获取现实的现金流。
  截止2001年9月底,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合计处置不良资产930.8亿元,收回资产377.7亿元,其中现金232.8亿元。可以说,创造现实现金流的方法是目前银行和AMC所普遍采用的。

  创造预期现金流模式
  主要手法有:债转股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两种方法都是通过将债权转换为股权或债券,以谋求未来的收益。因此,我们将其归类为创造预期现金流模式。
  在这两种方式中,其中用得最多的还是债转股。

  目前我国利用证券化途径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状况
  为了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理速度,去年上半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宣布对其接收的不良贷款中的部分抵押贷款以及已过户到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名下的房地产类资产进行证券化操作,还聘请了经验丰富的韩国资产管理公司为特别顾问,计划在去年11月间推出"资产支持债券"的全新债券品种,以建立起一个银行不良资产二级交易市场,并以与国外投资者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加快处置持有的不良资产。与此同时,其它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和各大商业银行也都作了积极的准备,一时之间,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在我国进入了议事日程。
  但是,去年6月中央银行为了对信托行业的规范管理,接连出台了两项法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任何凭证式证券。这事实上卡死了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路子,也就是说,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信托方式推出资产证券化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浅。

  还有关于你的问题,现在这些政度公司都撤销了,钱去那里要。。所以大家不是把它债转股了嘛。。相当于甩包袱。。
  外国投资者看重这些不良资产的哪点好处?。。这个。。课本上好像讲过许多对不良资产投资的成本和收益吧。。你可以随便找个不良资产买卖的网站上,别人会极力告诉你购买各种不良资产的预期收益~~以便你投资。。

  后面的问题,你把上面的弄明白后就至少知道了一些,至于是不是这样一个信息,我也不好说,信息不足,不乏判断。。你看,你只是在对一个感性的认识做判断,没有给出数据及比例相对量,怎么就能下这样的结论呢??

3. 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可不可以直接交易

不知道我现在回答算不算是挖坟
我是四大AMC员工
银行的不良资产只能由四大AMC直接收购
如果你要成立民间资管公司的话要通过购买四大收购的不良资产或者找四大做通道实现

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可不可以直接交易

4. 个人可以购买经过多次转包的不良资产吗?私企是否可以购买不良资产,对企业资质(经营范围)有要求吗?

无论个人和企业都可以买
不过前提是多次转让
首次的话只能从银行转给四大AMC
你只能从AMC那里买
或者再转几次那种
总之不能直接从银行卖

5. 从事个人银行业务不良资产的amc

是从事个人和银行不良资产业务的AMC吗? AMC目前还没有处理个人不良资产的业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是指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金融机构。


目前AMC国家已经批准成立的有19家:
国家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5家
        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国厚资产管理公司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山东省资产管理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公司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公司
        吉林省资产管理公司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公司

从事个人银行业务不良资产的amc

6. 四大AMC分别对口的国有银行是什么?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
现在没有区别了,相互之间也有资产包的转让。

7. 不良资产包交易双方有哪些

一、供应方
(一)金融企业
指在国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企业。
由于多方面原因,社会投资者一般难以直接向国有商业银行购买债权。个别时候,国有商业银行也有可能在产权交易所通过挂牌的方式转让其债权(一般委托北京、天津、上海、南方、重庆等几大产权交易所)。
而社会投资者想向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购买不良资产,也是困难重重,一方面银行要价通常较高,兴趣也不大,另一方面受监管限制,一次性只能转让10户以下债权,而且程序繁复、耗时很长。
所以,即使社会投资者看中了某银行的某笔(批)不良资产,通常只能商请一间AMC出面与银行商洽,交易完成后再依公开程序转让给投资者(即通常所说的“过桥”或“借通道”)。【注:通过“过桥”方式,不能保证准买家能百分百购买到该项不良资产,有时候会遇到第三方“阻击”而失手】
(二)AMC
分为国有四大AMC(即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属央企)和省级地方AMC(目前全国已逾20家)。
四大国有AMC是国内不良资产最主要的供应方,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因此,社会投资者如有意介入不良资产领域,需刻意与前述公司建立及保持良好沟通渠道,为获取信息、提高转让效率等创造便利。
省级AMC,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而且,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但奇怪的是,虽然有前述转让限制,但地方AMC依然将其手头上的债权对外转让给社会投资者,而司法机关对此也予以确认。据闻,各地方AMC目前正积极游说,希望主管部门修改上述《办法》中“不合理”的条款。

不良资产包交易双方有哪些

8. 四大AMC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