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2024-05-17 10:06

1. 高企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有哪些

高企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2. 高企如何认定

高企认定的前提是企业必须要符合高企认定的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属于国家规定的八大高新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包括软件,智能交通技术和通信技术等;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 ,中药、天然药物 、化学药 和新剂型及制剂技术等;
3、航空航天技术:包括民用飞机技术和空中管制系统等;
4、新材料技术:包括金属材料和高技术服务业等;
5、高技术服务业:包括共性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BPO)以及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等;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核能及氢能,高效节能技术等;
7、资源与环境技术:包括水污染控制技术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等;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安全生产技术、高性能和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等。
如果以上条件都符合,那么恭喜你可以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关于高企认定需要的材料,如果企业有专门做高企认定的专业人员可以选择自己申请,如果没有,那么可以选择靠谱的中介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毕竟高企认定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且需要提前规划准备才能更顺利的通过高企认定。
高企认定之后的优惠政策每个地区的都不一样,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3. 高企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企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4. 如何进行高企认定

法律分析: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再按照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流程进行认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故而劳动者需要在受伤后,及时提起进行工伤认定的请求。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5. 如何认定高企认定

认定高企认定的方式如下: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如何认定高企认定

6. 高企认定条件有哪些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有以下: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2、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3、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7. 如何认定高企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如何认定高企认定

8. 如何认定高企企业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