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

2024-05-02 01:25

1.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按照《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入项目库,且符合产业政策和本通知支持重点。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以同时申报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和保费补助项目。(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申报条件1.企业资质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须为2009年6月前设立,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和服务环境改善项目的企业须为2010年底前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10年末从业人员数低于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3亿元、资产总额低于4亿元。2.项目基本条件项目须是经过具有投资项目审核职能的部门或机构核准或备案,2012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项目建设期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未注明建设期,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6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4000万元。3.其他要求(1)结构调整项目中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是指企业采用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专利技术,或者具有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2008年以来获得的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的技术。其中购买技术应提供相关购买证明。(2)专业化发展项目,企业2010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3)节能减排项目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且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的产品。(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完成后,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须超过现有职工人数的15%。(5)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是指不新征用土地,对现有厂房、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进行改造的项目。(6)生产性服务企业改造项目是指能够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争取订单、稳定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申报条件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必须符合《担保资金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要求。(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申报条件1.企业资质申报企业须为2009年6月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10年末从业人员数低于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3亿元、资产总额低于4亿元。2.项目要求(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项目2009年建成,2010年运行良好;与项目相关的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显著提高。(2)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2011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的在建项目,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5%,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全部销售收入20%。(3)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企业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和授权的专利技术超过1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技术已在产品中使用。(四)中博会补助项目申报条件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参加2011年中博会的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

2.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

(一)按《监管通知》规定,已进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中的项目单位可提出申报请求。项目申报资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项目申报单位使用申请入库时的用户名和密码(担保机构使用填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同时,项目单位还需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项目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提供相关资料。(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组织和审核工作,对每个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数不超过40个(含服务环境改善项目10个),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不超过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数不超过20个(含服务环境改善项目5个),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不超过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数不超过4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0个。中博会补助项目补助展位数不超过4500个。(四)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担保资金办法》开展工作,并于2011年5月23日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各1份),项目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五)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保存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六)项目申报过程中企业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当地工信部门。(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详情请查阅《国家资助项目申报与融资研究》

3.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的支持是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申报资金时,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为大家推荐一份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例: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8、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9、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
         10、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
         11、《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报条件》第4、5项规定的相关资料;
         12、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13、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审计报告;
         14、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15、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ISO9000证书(有证企业)等复印件;
         1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年度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原件);
         7、年度会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担保余额变动表;
         (5)专项审计报告;
         8、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目录 
         Ⅰ.项目申请材料的组成
         Ⅱ.北京在筛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基本做法
         Ⅰ.项目申请材料的组成
          一、 对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包括: 
         1. 企业的基本情况表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难点
         3. 企业已投入项目自有资金凭证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
         4. 有关项目的文件:如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评价意见等
         5. 有关企业的文件:如法人执照、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完税证明、ISO9000证书等
         6.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如生产许可证、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企业基本情况
         3. 产品需求分析和实施的必要性
         4. 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 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6. 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7.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 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一)项目概况 
           概要性的介绍如下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方案;建设地点和计划安排;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编写基本原则: 
         内容清晰、简明扼要、分条分项编写
         突出总结项目说具有的亮点
          (二)企业基本情况 
           应说明以下基本内容: 
         1. 企业注册资金、性质及股权结构;
         2. 企业历史沿革;
         3. 企业规模、经营情况、人员说明;
         4. 近三年来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税金等;企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情况;
         5. 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说明;
         6. 其他:根据专项申报要求及企业特点、特色所做的说明,如企业品牌、自主技术、企业认证等说明。
           编写基本原则: 
         表明项目单位具备承担项目的资格、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实施的必要性 
           包括: 
         1. 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2. 产品需求分析;
         3.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编写基本原则: 
         以项目本身或实施带来的效果/影响为基础,不可为迎合申报重点而拼凑,也不宜过分夸大、渲染。
          (四)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技术方案;
         设备方案;
         工程方案;
           项目实施的目标: 
         该目标的制定宜与专项目标相一致,如实现市场的扩展、增加就业、实现企业技术进步等。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 项目总投资: 
         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建筑工程费:一般按建筑工程量(平方米)乘以单位面积造价确定。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4. 中小企业如何申报创新基金,都需要准备那些材料,申报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

  (2007年度)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是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创新资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项目和企业。

  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对象

  (一)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二)承担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创新资金优先支持的重点范围

  2007年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执行,优先支持符合北京领域发展特点的企业和项目,包括: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2.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3.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及项目;

  4.在北京市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

  5.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6.优先支持企业间的合作,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7.已获得国家政策性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科技项目。

  第二章 项目申请

  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07年度申请创新资金项目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服务机构,并将完整书面材料送交服务机构日期为准。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在网络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委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二)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企业将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服务机构;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市科委,市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企业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按“创新资金网络工作系统”申请材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

  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5年、2006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7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7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技术转移类项目需附相关合同;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报告);

  三、注意事项

  (一)2007年北京地区共有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海淀园区管委会等三家推荐单位具备向科技部推荐创新基金项目的资格。北京地区的申报企业只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其中一家推荐单位申报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发现重复申报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地方创新资金及国家创新基金的资格。

  (二)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或地方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对于2006年以前(含2006年)已申报国家创新基金或地方创新资金但未立项的项目,今年申报时请慎重考虑,如无重大改进地方创新资金将不予受理。

  (四)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在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认为企业无法提供。

  第三章 评审立项

  2007年创新资金评审工作按照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从全市统一的专家库选聘专家,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对经过评审给予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将通过北京市科委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财政部门备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分档支持。创新资金立项项目中符合国家创新基金条件的将由北京市科委统一推荐至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

  第四章 服务机构

  北京市科委委托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作为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创新资金的有关信息可从市科委网站查询,也可向创业中心咨询。

  创业中心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健翔桥北300米路东)

  受理: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4853165/66-226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5. 企业如何申请得到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如果你的企业符合条件,并且又想得到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可以通 过以下步骤申请一是到科技局了解相关要求,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重 点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3名以上专家的论证意见;二是将申请材料送到推荐单 位,接受推荐单位的审核并签发推荐意见;三是将申请材料寄到科技型中小企 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接受评审,如果审查未通过,会在2个月内收到不 受理通知书。

企业如何申请得到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6.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基本介绍

中央财政预算将安排150亿元,分五年到位;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投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整体框架已经设计完成,相关部门正在制订实施办法,预计年底前将推出。国家中小基金的政策导向主要是面向新兴产业、民族特色产业(民族特色手工业、珠宝玉石、中医药、特色文化)。基金的运作方式主要采取“母基金”方式运作,与国内优秀创投管理机构形成战略合作,进行市场化投资。同时,国家中小基金兼具融资担保功能。

7.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介绍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前期的研究报告称,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在其各自的经济领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所创造的产值、增加值、利润、税收又占有绝对比重,尤其在安置城乡就业人员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世界经济发展格局面临重大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介绍

8. 用于申请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资金申请报告找谁写好,每年都有几次申请机会?

国家每年都会组织3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也就是每年都有3次申报机会,错过就要等到下一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材料中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写,之前我们单位找的北京中科万向报告编写机构为我们提供的申报服务,包括报告编写、申报合规性指导、申报项目投资内容与范围重新界定,申请理由及申请额度设计等,再将我们的报告编写完成后,还前前后后花了2个星期的时间指导我们做其他材料准备,最终帮助我们申请下了130万扶持资金。
不过,能写资金申请报告的机构也比较多,有个人的也有工程咨询公司的,很多企业都想自己写,但我的经验告诉我,还是找专业机构比较好。理由:企业觉得自己是非常了解自己项目的,也觉得自己能写的很明白,但是企业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企业不知道政府是从哪个角度评审项目,从哪个角度筛选项目,看哪些指标,审查哪些内容,什么原因刷点好多项目的,因此我建议好是找专业机构比较好,不然如果企业自己写报告的话难度稍微大一些。这种情况不包括企业自己有专门机构的。
以上回答,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