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得税的问题,请大家帮帮忙吧

2024-05-17 23:04

1. 关于所得税的问题,请大家帮帮忙吧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

第一题

1、2003年捐赠扣除限额 = (800 + 10) * 3% = 24.30万元
“将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0万元计入当年财务费用”,属会计差错,应当调整“纳税调整前所得”。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 = (40 – 24.30) + 50 = 65.70万元
“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依法可以在捐赠扣除限额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为解决职工子女上学问题,直接向某小学捐款”,全额不得扣除。

2、2003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800 + 65.7 + 10 = 875.70万元
2003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 = 875.70 * 33% = 288.981万元
2003年度企业应当补缴的税额 = 288.981 – 264 = 24.981万元

第二题

1、工资性费用纳税调整
工资费用扣除限额 = 100 * 800 * 12 = 96万元
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 = 110 – 96 = 14万元
“三费”扣除限额 = 96 * 17.5% = 16.8万元
“三费”纳税调增额 = 110 * 17.5% - 16.8 = 2.45万元

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因此,纳税调减额 = 4万元

3、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
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因此,纳税调增额 = 1万元
关联企业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因此,纳税调增额 = 3万元

4、管理费用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6 500 * 3% + 3 = 22.5万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额 = 25 – 22.5 = 2.5万元

2004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100 + 14 + 2.45 – 4 + 1 + 3 + 2.5 = 118.95万元
2004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 = 118.95 * 33% = 39.2535万元

关于所得税的问题,请大家帮帮忙吧

2. 个人所得税问题,请大家帮助一下。谢谢!

1、李小姐虽然注销了户口,但因其在我国有住所,属于居民纳税人,我国就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额纳税。
30000+5000=35000 李小姐应以35000工资收入和30000在美期的稿酬所得收入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2、到境外出差20天属于临时离境,属于在华工作期间。境内休假45天,仍属于在华工作期间。那么这个人在华工作就满了365天,属于居民纳税人。他在中国境内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应在我国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因为他在华工作满1年未满5年,那么他的境外其他所得就不用在我国纳税啦

3.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请帮忙解答下!

现在月工资是3500元,年底绩效是25000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率:25000÷12=2083.33(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105)
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25000x10%-105=2395元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请帮忙解答下!

4. 请教所得税问题

1、08年的税款,可申请退还,也可抵缴今年应预缴税款。
2、09年预缴后是否办理汇算清缴的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询问,如应办,则补办。
3,今年缴的税款可在明年汇算清缴时退还

5. 个人所得税问题,求助各位高手,进来帮帮忙。要详细点的过程。急

98年实行的是9级税率,我不清楚哈,给你说一下计算的方法吧
1.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及扣除标准,乘以相应的税率及扣除标准计算
一次性奖金除以12,确定其税率及扣除标准,奖金*税率—扣除标准计算
2.稿酬未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乘20%乘70%。
3.捐献给希望小学的部分不征税,其余15000按照税率和速算扣除计算
4.国债不征税
5.股息*20%
6.(3200-800)*0.2*0.7-300=36
7.现在应该是交1%的个税
8.20%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问题,求助各位高手,进来帮帮忙。要详细点的过程。急

6. 所得税问题,弄不明白啦,求高手解答,步骤越详细越好,谢谢!

会计利润=5600(销售收入)+800(其他业务收入)+40(利息收入)+34(投资收益)-4000(销售成本)-660(其他业务成本)-760(管理费用)-200(财务费用)+100(营业外收入)-1(营业外支出)=953(万元)

纳税调整情况:
(1)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2)业务招待费,70×60%=42万元,(5600+800)×0.5%=32万元。按较小数32万元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万元(70-32)。
(3)投资于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34万,免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4)罚款不予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53(会计利润)-40(国债利息)+38(业务招待费调整数)-34(投资收益)+1(罚款)=918(万元)

7. 请教有关所得税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举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激的办法。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下面以第一种按季度方法举例说明:  你公司2005年1-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25%=7000元  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56000)*25%-7000=14000元。  7-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则不要预缴。  10-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4000元,则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本年应纳所得税额:159400*25%=39850元。前三季度已预缴:21000元,则第四季度应交所得税:39850-21000=18850元。  年度终了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还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业务收入,所以年收入20万元无所计算出应纳多少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25%。对于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按15%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  到税务部门咨询一下,或者自己查资料.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25%。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采纳哦

请教有关所得税的问题

8. 老师你好 请教所得税的问题

应税所得额是  6400-5996+100 分解一下:
应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收入-成本+投资收益=6400-5996+100
会计利润是 6400-5996+80 分解一下:
这里是净利润=收入-成本+所得税后投资收益=收入-成本+投资收益*(1-税率)
                      =6400-5996+100*(1-20%)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