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2024-05-05 14:52

1.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2.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回答如下:
    需交纳维修基金的房屋,目前有两种:
    1、购买新建商品房,国家规定对于有电梯的住宅(也称为高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总价的7%,其中开发商交纳4%、购房者3%;对于无电梯的住宅(也称多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的5%,其中开发商3%、购房者2%。交纳时间是:购房付款时——办理产证前。有些省市在办理产证时须购房者出示已交维修基金的凭据。
    2、公房出售(房改房),国家有专门的计算程序,里面包括了房屋总价、房屋成新率折扣、一次性付款优惠、工龄折扣优惠、朝向.楼层等因素的计算,维修基金也计算在内(在应付房款内),在公房出售付款时连同维修基金一起付清,个人不另外付款。
    另外,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帐户内的款项,一般以买方付给卖方与维修基金帐户内相同金额的款项来处理,相当于买方交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概念:维修基金是该房屋的“养老金”,随房不随人,无论房屋主人如何调换,维修基金仍属于该房屋,产权人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只能与买房人“结算”维修基金。
    以上回答仅供你参考。

3.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需交纳维修基金的房屋,目前有两种:
1、购买新建商品房,国家规定对于有电梯的住宅(也称为高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总价的7%,其中开发商交纳4%、购房者3%;对于无电梯的住宅(也称多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的5%,其中开发商3%、购房者2%。交纳时间是:购房付款时——办理产证前。有些省市在办理产证时须购房者出示已交维修基金的凭据。
2、公房出售(房改房),国家有专门的计算程序,里面包括了房屋总价、房屋成新率折扣、一次性付款优惠、工龄折扣优惠、朝向.楼层等因素的计算,维修基金也计算在内(在应付房款内),在公房出售付款时连同维修基金一起付清,个人不另外付款。
另外,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帐户内的款项,一般以买方付给卖方与维修基金帐户内相同金额的款项来处理,相当于买方交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概念:维修基金是该房屋的“养老金”,随房不随人,无论房屋主人如何调换,维修基金仍属于该房屋,产权人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只能与买房人“结算”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4.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其中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 30%的比例划拨维修基金;职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交纳。

  2、此项基金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管。住宅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宅维修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

  4、管委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5、维修基金不足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6、如业主所住房屋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居住,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维修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比例退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其结余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个人观点:
      根据我国“财政部”和“建设部”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希望对你有用!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6. 维修基金一般什么时候交

交住房维修基金的时间:1、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2、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7. 请问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深圳的维修基金有两种缴纳方式:
1、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2、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


请问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8.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维修基金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也可委托开发商进行缴纳,开发商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缴纳的比例进行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住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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