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 司长 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2024-05-03 10:20

1. 部长 司长 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部长是省部级正职。司长是厅局级正职。处长是县处级正职。
局长,部长,厅长,司长,处长,队长等的级别是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职位类别对应设置的。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章关于职务与职级序列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1、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2、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3、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4、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5、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6、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7、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8、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9、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10、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1、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2、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九条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1、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2、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3、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4、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5、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6、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一级巡视员晋升后,担任厅局级副职或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二级检验员为4年以上的一级研究人员;

3.晋升一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主任研究员或二级研究员3年以上;

4.晋升为二级研究员的,聘任三级研究员二年以上;

5.晋升为三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副职或者四级研究员至少2年;

6.晋升四级研究员,担任一级科员二年以上;

7.晋升一级科员的,担任乡科长或二级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为第二级科员的,担任第三级科员二年以上;

9.晋升三级科员的,应当担任乡科级副科员、四级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科员的,担任一级科员二年以上;

11.晋升一级办事员的,应当聘任二级办事员二年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道德表现、职责、成绩、资格等情况,对公务员进行晋升。不能按最低工龄晋升,也不能简单地按年资排序,以体现正确的就业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部长 司长 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2. 局长与司长哪个大啊?

1、目前地级市的公安局长比以前提升了一级(以前是实职正处),现在是实职副厅级(往往由副市长、市长助理或市委副书记及市委常委兼任),公安部的司长一般是实职正厅级。
2、司长与厅长是同级的,但所管权限不一样。
3、市财政局长与县长同级。如果县长或者财政局长是所在市的市委常委,则是副厅级。根据传统的官吏来讲,县长是官,局长是吏。
4、县公安局长以前是实职正科,现在是实职副处。某部某司下的处长一般是实职正处。当然是处长比县公安局长大。
5、乡长(一般是实职正科级)与科长是同级的。有些级别特别低的单位,科长往往不是实职正科级。根据传统的官吏来讲,乡长是官,科长是吏。

3. 部长 司长 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部长是省部级正职。司长是厅局级正职。处长是县处级正职。
局长,部长,厅长,司长,处长,队长等的级别是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职位类别对应设置的。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章关于职务与职级序列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1、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2、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3、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4、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5、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6、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7、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8、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9、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10、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1、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2、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九条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1、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2、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3、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4、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5、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6、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一级巡视员晋升后,担任厅局级副职或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二级检验员为4年以上的一级研究人员;

3.晋升一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主任研究员或二级研究员3年以上;

4.晋升为二级研究员的,聘任三级研究员二年以上;

5.晋升为三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副职或者四级研究员至少2年;

6.晋升四级研究员,担任一级科员二年以上;

7.晋升一级科员的,担任乡科长或二级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为第二级科员的,担任第三级科员二年以上;

9.晋升三级科员的,应当担任乡科级副科员、四级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科员的,担任一级科员二年以上;

11.晋升一级办事员的,应当聘任二级办事员二年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道德表现、职责、成绩、资格等情况,对公务员进行晋升。不能按最低工龄晋升,也不能简单地按年资排序,以体现正确的就业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部长 司长 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4. 司长是什么级别的官


5. “部长”、“司长”和“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部长是省部级正职。司长是厅局级正职。处长是县处级正职。

级别简介: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级别的概念: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
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

“部长”、“司长”和“处长”都是什么级别?

6. 司长是什么官?

司长司局级为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级别,正司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是高级干部。
司长:司局级为中国干部行政级别中一个级别,正司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是高级干部。例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是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
司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政六级),正司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司局级也就是地厅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地级市为一个级别,平级。

司长: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为高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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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部里的司长权力大吗

近日,国家发改委再曝腐败丑闻。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副司长任伟、生活质量处调研员周和宇接受组织调查。至此,包括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内,已有20余名发改委系统官员落马。      与其它部委不太一样,发改委官员一出事,往往是一个司局多个人一起“进去”,上至司长、处长下至科级干部往往“一锅端”。      作为国务院部委的基层干部,对此我并不奇怪。这与发改委的独特地位决定,它素来被视作“小国务院”,即国务院组成部门要管的事情它几乎都要管,并且从发改委出来的文件级别更高,经常是国务院文件,这比各部委发的文件含金量高。而其他各部委做的,更多是政策细化与配套工作。      我的一位领导从发改委调来。他感慨说,“在发改委,平时的文件看起来没什么重要性,可每一件都能扩展出一系列政策,随便拿一件都是机密。”      这位领导的话,说出了行内人判断某个机关权力大小的门道,手里的秘密越多,文件的级别越高,往往意味着更加接近权力的中枢。      在当前政治架构下,我国的战略性、方向性的政策几乎都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它直接主导着这些领域的政策导向和资源分配。      就拿这次出事的社会发展司来说,一个业务司就联系着人口、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民政、政法、旅游等多个职能部委,可以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大政方针的直接“二传手”。      权力越大,诱惑越多,一些经不起考验的领导干部,包括发改委的司长,就成了某些人“围猎”的对象。      平常总有人问我,国务院的司长权力有多大,这要分类讨论。国家发改委的案例表明,虽然大家都是正部级单位,但不同单位的司长处长,权力大小并不相同。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层面,往往是综合性的部门权力更大。不管那个行业,做事情总要靠钱靠人靠政策,而掌管这些权力的财政部、人社部、发改委等自然更受人“关注”。      举一个例子,某个部委要想搞个全国性的事业,必须尽量跟财政部会签(即联合发文时,由各发文机关的领导共同签署文件),否则文件发到地方,地方对应的厅局是拿不到财政厅的配套资金的,工作自然也就不能推进。      因此,中央某部委的一位司长去财政部向处长寻求支持,这种高姿态已是司空见惯,反之,若是派个同级别的处长去协调工作,反而像是怠慢了对方。      这种情况是在部级层面。等到了国务院各部委内部,综合部门显得没有那么重要,这些部门的司长往往低调地说,“我们是做服务的”。      当然,不能说这些部门没有权力,但是人财物等制度都是上面定好的,部委内部只能小修小补,还要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督导和审计,干起活来往往小心谨慎。      因此,在国务各部委内,掌握实权的往往是那些“业务司局”。一个小小的处,往往就掌管了全国某些事项的审批,特别是那些能决定资源分配准入和各类评比表彰的部门,它影响力不是冷门司局可比的。      讲两个真实的故事。第一个故事,在八项规定出台前的某年,某部办公厅一个副司长到某个省会城市出差,正好碰上封路,问当地同志为何。当地答曰,“就是你们部的事,搞个评比检查,来了个主任科员”。要知道这位主任科员,只是个科级干部而已。      第二个故事,某次我到地方调研,接待的同志很郁闷。原来,我们部里某司搞清理,把他们单位一块牌子给撤了。之前我们部长来调研的时候,还与这块牌子照了张相。地方同志苦笑说,“你们部长都认的牌子,你们一个处长就给撤了。”      当然,权力大的业务司,工作压力也相当大。就像那个能撤牌子的司,年轻同志最多时候一年里要跑了200多个城市,工作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家常便饭。      有失必有得,在这样的司局里工作,往往晋升途径也更加顺畅,因为部级层面肯定要设置分管这项工作的副部长;而在冷门司局,往往就做到司长到头了,要么在司长的位置上等退休,要么到下属事业单位或企业当个领导,想当副部长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些冷门司局挺空闲的,比如专门服务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干部局,也就是逢年过节稍微忙下走访慰问,平时上班工作比较灵活。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各部委或多或少存在权力集中在部分司局的情况,那么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很难。各部委自己的权力只限于调整司局内设的处室,要是想调整整个司局或者新设一个司局,都必须经过中编办的批准,并且获批几率很小。因此,司局的设置,往往是能不动就不动,拿十几年前的框架来“装”今天的工作,司局之间的权力不平衡就难免了。      不过,近两年,随着一轮又一轮的简政放权和强调依法行政,中央部委的权力明显地在缩小,特别是行政审批权绝大部分已经下放到了地方,以往“权力司局”也没那么牛气了,再加上中央领导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今各个部委,更多的是想如何服务地方,协调发展。“八项规定”加上中央高压反腐,过去“跑部钱进”的现象这几年来也几乎销声匿迹,以前人头攒动的各部委行政审批大厅也显得有点冷清,部委周围的高档餐厅纷纷转成平价餐厅,连节前北京道路大拥堵的新闻也很久没见了。

部里的司长权力大吗

8. 处长是何级别?

处长就是级别。
处长,公务员官职俗称。县处级,据此可知处级就是县级,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 县长就相当于处长级别。个别情况处长属于副县级,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副厅级单位内设的处长,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副县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