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贷挂钩是什么意思?

2024-05-08 10:34

1. 银行存贷挂钩是什么意思?

存贷挂钩是指银行为了吸收存款要求申请人按照贷款申请额的比例在贷款行存入相应的存款,银行利息计算分为按日计息、按月计息、按季度计息以等不同方式,但在归还贷款时计息日计算到还款当日。

银行存贷挂钩是什么意思?

2. 银行存贷挂钩问题?

存贷挂钩是指银行为了吸收存款要求申请人按照贷款申请额的比例在贷款行存入相应的存款,银行利息计算分为按日计息、按月计息、按季度计息以等不同方式,但在归还贷款时计息日计算到还款当日。

3. 存贷挂钩什么意思 请知道的人说一下

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存贷挂钩什么意思 请知道的人说一下

4. 银行七不准 什么意思

针对一些银行出现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银监会部署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深入整治,严格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银行“七不准”分别为:

(1)不准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准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3)不准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4)不准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5)不准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6)不准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银监会就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答记者问(2)

5. 银行慎三禁五是什么意思

慎三即三严:
严格落实银监会贷款新规,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或外流,确保贷款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
严格落实利率风险定价,合理利率定价,主动让利企业,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上浮或少上浮;
严格落实全省1000家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任务,切实转变单一的、过于依赖抵押担保的信贷方式。
禁五即五禁:
禁止存贷挂钩,不能要求企业以事先提供存款或将部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条件,不得变相提高贷款利率;
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取消所有贷款承诺费、管理费、顾问费、咨询费(银团贷款的管理费和承诺费除外);
禁止贷款时搭售各类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严禁银行从业人员与金融掮客合作;
禁止将银行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不得采取压票、限制客户转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

扩展资料
兰溪农商行:深化落实“双提”工作 风控成效稳步推进
一是严控大额限新增,实施1000万元以上贷款控制政策,落实大户退出。
二是增量扩面散风险。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工程,深耕农村市场,扎实开展“网格(整村)批量授信”活动。
三是慎三禁五隔源头。建立健全慎三禁五控制机制,过度授信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实施“315”把投向。为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明确信贷业务拓展方向,本行推出了贷款投向“315”工程,即:30万元以下个人信用贷款、100万元以内个人贷款和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抵押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新闻-兰溪农商行:深化落实“双提”工作 风控成效稳步推进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网-浙江银监局提出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要“三严五禁”

银行慎三禁五是什么意思

6. 银行的“七不准” “四公开”是什么


7. 以贷转存的监管规定

法律分析:“以贷转存”多发生在企业贷款中,甚至成为一种“行规”。对于这样的“行规”,企业之所以会“妥协”,其主要原因是急需资金周转。
为了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银监会下发《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
1.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银监局七不准四公开规定》 “七不准”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以贷转存的监管规定

8. 银行七不准,四公开内容

法律分析:1.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2.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3.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4.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5.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6.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7.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