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者在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被怎么判了?

2024-05-03 03:04

1. 期货从业者在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被怎么判了?

期货从业者在微信群传播淫 秽 物品,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期货从业人员在经济领域的犯罪现象屡禁不止,但因传播淫 秽视 频、淫 秽图片而被判刑的却颇为少见。 获得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1987年出生的南华期货南通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某,因在微信群中上传淫 秽视频、淫 秽图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男,1987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南通市,汉族,大学文化,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分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传播淫 秽物品罪,于2017年12月21日被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19日被该局取保候审。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 发 区人 民 检 察 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传播淫 秽物品罪,于2018年3月27日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民 法 院(以下简称“法院”)提 起公诉。 

刑事判决书 截图经法 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杨某使用其微信号,在“至尊VIP车某”(群账号65×××18@chatroom)、“秋某”(群账号70×××91@chatroom)等微信群中上传淫  秽 视 频83部、淫 秽 图片12张。经鉴定,上述视频和图片均为淫 秽物 品。法 院另查明,2017年12月,公 安民 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微信在互联网上上传大量淫 秽 视  频和图片,经研判发现“NiXXXx”实际使用人为杨某,后于同月20日将被告人杨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 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杨某在开庭 审 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杨某的户籍证明、南通市公  安 局开 发 区分 局制作的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扣押清 单、未到庭证人程某的证言、南通市公 安 局开 发 区分 局出具的淫 秽物 品审查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 录、人 身检查笔录、电 子数据及被告人杨某的供述等在卷证 据佐 证,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 播淫 秽视 频、图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 秽物 品罪,应予惩处。公 诉 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传播淫 秽物品罪的事实清楚,证 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 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对此可予以从轻和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为惩罚犯罪,保护公私 合 法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最 高 人 民法 院、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 作、复 制、出版、贩 卖、传 播淫 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法 院于4月11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某犯传播淫 秽物 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二、作案工具苹 果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及南华期货官网上查询后看到,期货公司从业人员信息公示中显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营业部确有一位杨姓员工,业务类别为客 户开 发,于2015年2月9日入职。杨姓员工信息公示(来自南华期货官网)就此向南华期货了解情况,该公司相关人士回应称:“我司无南通分公司,且南通营业部从未有杨姓副总经理,法务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不实消息。” 据该人士介绍,南华期货南通营业部曾有一名杨姓员工,后因不遵守工作纪律,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凤凰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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