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率差问题

2024-05-17 18:11

1. 关于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率差问题

如果都是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不需要补交。从其他企业的来的应当补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关于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率差问题

2. 投资收益如何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同时也建议你看看《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3. 投资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收益需要缴税的情况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都计入收入总额,其中包括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二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二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中不征税收入有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投资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投资收益是否需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资收益,如果是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的股息红利收入,内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不用交税的。如果持有时间不足一年,如在交易市场上随时准备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的投资收益,合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交企业所得税。【摘要】
投资收益是否需交企业所得税【提问】
企业投资收益,如果是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的股息红利收入,内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不用交税的。如果持有时间不足一年,如在交易市场上随时准备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的投资收益,合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交企业所得税。【回答】

5. ·主题:投资收益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另外,根据《关于印发的公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4号)的规定,采取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款计算方法。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货币性收入+非货币性收入  因此,如您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在确认收入总额时减除;如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则该投资收益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主题:投资收益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

6. 投资收益计入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企业投资收益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一、企业所得税是由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吗
企业所得税不是由利润总额乘以税率。企业所得税是用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再乘以税率来计算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二、企业税如何算
企业税的计算方式: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税率为25%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税率为20%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式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式视以下情况而定:
(一)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乘以税务核定固定比例乘以所得税税率;
(二)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税率。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7. 投资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8. 投资收益是否需交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