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需不需要盖章

2024-05-05 16:40

1. 函需不需要盖章

在生活中,我们要处理公众事务时,需要和政府机关、私人机构、社团、学校或商行进行信件来往,就叫公函。那么我们在信件来往过程中,公函一定要盖公章吗?接下来就由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一、公函一定要盖公章吗      不是一定要盖公章,当事人对协议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三种方式,所以签协议是不一定需要盖章的。二、公函的格式      1、标题      跟一般的信函不同,公函的标题通常要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函)。有时可省写发文机关,但事由和文种类别不能省略。另外,标题的右上方要有编号。      2、正文      正文的开头顶格写受文单位,然后另起一段写发函的原因、联系的事项,最后一般要用请研复、请协助等字样提出具体要求,结束正文。      3、落款      法定作者、日期,并加盖公章。      公函的写作要求是:一事一函,语言规范、明了,语气合乎内容要求。三、公函的种类      函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按应用范围分,有商洽函、答询函、请批函、告知函。      1、商洽函      这类函在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协商或联系工作时使用。商洽性函较多地用在商调人员、联系工作或处理有关业务性、事务性事项等时使用。这类函的正文通常由商洽原由(发函的原因)和商洽事项两个部分组成。商洽事项有时还特别写清对受文的要求与希望。      2、答询函      答询函包括询问函和答复函。用于机关或部门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问题。有些不明确问题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询问,用询问函;对有关部门所询问的问题作出解释答复,用答复函。询问函不包括以商洽工作、请求主管部门批准为主而附带有要求回答的函。否则,答询函与商洽函、请批函就会混淆起来。另外,下级机关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如涉及的内容重大,应以“报告”行文,不宜用“函”。这类函的正文一般了包括询问原由和询问内容两部分组成,询问的原由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目的。有的便函还可以连询问的原由不必写明,只要求对方机关就某方面规定答复即可。      3、请批函      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请批函与请求有所区别: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用请示;向不相隶属机关(包括同级机关)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用请批函。      4、      告知函      告知函亦称通报函,是将某一活动或事项告知对方。这种函,类似于知照性通知,由于没有隶属关系,用“通知”不妥,所以宜用“函”。另外,告知函不要求对方回复。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公函一定要盖公章吗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函应当加盖印章。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函需不需要盖章

2. 哪些公文不加盖公章


3. 哪些公文不加盖公章

公文上有发文机关署名的需要盖章,没有的就可以不盖章。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扩展资料
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哪些公文不加盖公章

4. 函可以不加盖公章么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不可以的。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5. 公函一定要盖公章吗

公函应当加盖印章。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
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款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第九条第十三款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扩展资料: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公函一定要盖公章吗

6. 公函一定要盖公章吗

不是一定要盖公章,当事人对协议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三种方式,所以签协议是不一定需要盖章的。
一、公函的格式
1、标题
跟一般的信函不同,公函的标题通常要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函)。有时可省写发文机关,但事由和文种类别不能省略。另外,标题的右上方要有编号。
2、正文
正文的开头顶格写受文单位,然后另起一段写发函的原因、联系的事项,最后一般要用请研复、请协助等字样提出具体要求,结束正文。
3、落款
法定作者、日期,并加盖公章。
公函的写作要求是:一事一函,语言规范、明了,语气合乎内容要求。
二、公函的种类
函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按应用范围分,有商洽函、答询函、请批函、告知函。
1、商洽函
这类函在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协商或联系工作时使用。商洽性函较多地用在商调人员、联系工作或处理有关业务性、事务性事项等时使用。这类函的正文通常由商洽原由(发函的原因)和商洽事项两个部分组成。商洽事项有时还特别写清对受文的要求与希望。
2、答询函
答询函包括询问函和答复函。用于机关或部门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问题。有些不明确问题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询问,用询问函;对有关部门所询问的问题作出解释答复,用答复函。询问函不包括以商洽工作、请求主管部门批准为主而附带有要求回答的函。否则,答询函与商洽函、请批函就会混淆起来。另外,下级机关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如涉及的内容重大,应以“报告”行文,不宜用“函”。这类函的正文一般了包括询问原由和询问内容两部分组成,询问的原由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目的。有的便函还可以连询问的原由不必写明,只要求对方机关就某方面规定答复即可。
3、请批函
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请批函与请求有所区别: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用请示;向不相隶属机关(包括同级机关)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用请批函。
4、告知函
告知函亦称通报函,是将某一活动或事项告知对方。这种函,类似于知照性通知,由于没有隶属关系,用“通知”不妥,所以宜用“函”。另外,告知函不要求对方回复。

7. 函需要盖章吗

法律分析:公函应当加盖印章。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八条 第十四款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函需要盖章吗

8. 单位发函一定要盖单位公章吗?

法律分析:
公函应当加盖印章。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
单位公函的使用范围很广,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间联系工作时可以使用公函,上下级机关之间联系、询问、答复工作时,也可以使用公函。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八条 第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第九条 第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