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担保人

2024-05-05 06:00

1. 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担保人

(一)整理相应的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借条/转账记录,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借条和转账凭证,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3)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
(二)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纠纷事由、诉讼请等内容。
(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
(四)法院受理该案件之后,积极参加庭审。
一、民间借贷起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二)起诉
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
(三)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四)调解
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一般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二、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
当前,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显得日益突出,一些企业被债务纠纷所困,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营运,甚至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依靠法律保护自身权益,是企业追债讨债应该重视的问题,而企业如何高效的自行解决债务纠纷是企业一直关心的问题,由于我们信用体制建设的不够完善,企业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追债的难度较大,但是企业在面临债务纠纷时仍可选择自己前期处理一下,如解决不了,在委托相关的追债公司进行解决。下面介绍几种追债讨债的方略,以供企业借鉴。

有欠条不还款如何起诉担保人

2. 欠条担保人

  担保人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也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求清偿债务。在你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参考资料:《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 欠钱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法律分析:欠钱能否起诉担保人要看当时的担保合同是怎样签订的。如果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那只能是先起诉债务人,在法院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若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么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欠钱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4. 欠条上写担保人有没有用

法律分析: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
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5. 欠条需要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这是由出借方考虑是否提的要求,如果出借方要求有担保人,而借款人无法提供,可能导致出借人不愿意借款出去。担保人依据具体欠条内容承担对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欠条需要担保人吗

6. 借条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7. 欠条上面的担保人有效吗

在借条中写明借款的担保人就是有效的。在发生了借款等情况后都是要签订相应的欠款单,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利益以及借款的公正性,也是会在书写欠条的时候让担保人进行担保,担保人也是要遵循自愿的原则去进行担保,如果在欠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在欠条上签的担保证明人有效吗?      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      建议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二、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一)借钱给他人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即要求借款人打欠条。      也许有人说,借钱出去,当然有欠条了。其实,现实中,很多人因碍于亲威、朋友、同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打欠条。如何处理人情世故问题呢?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出借人确有个人原因不愿意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凭证,可以考虑以下途经:      1、通过银行转账。      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将自己名下的账号款项转到借款人名下的账户,那么这个记录将被银行记录。如果产生纠纷,那么出借人很容易通过银行打“账户流水”的方式收集书面凭证,用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另外,万一借款人遗失了欠条的重要凭证,也可以通过到银行打单的方式收集凭证。      2、录音取证。      钱是通过现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没说不还,还款日期没有着落。怎么办?这个时候,出借人手上没有欠条凭证的话,应当考虑录音了。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出借人通过电话催促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很容易在电话里承诺借贷关系。这样,出借人就取得了第一手证据材料。      (二)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      1、如果出借币种不是人民币,则必须注明出借币种,如美元、港币。不注明币种的,均视为币种为人民币。      2、出借日期是证明借款时间的重要要素之一。      3、还款日期是计算利息、计算诉讼时效的重要要素。如无还款日期且无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      特别提示:一旦约定了还款日期,出借人必须注意收集在还款日期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如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借款人书面承认借款事实、确认还款计划等。如出借人无前述证据,则两年诉讼时效一过,欠条变成“裸债权”,即这种债权将面临不被法院支持、保护的风险。      4、利息必须明确约定,但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上文,如无利息约定,出借人不能计算利息,但约定了利息应当参照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我们都是会与他人发生借贷行为,那么也是会在借款后签订欠条等证明材料,同时在书写欠条时也是要在欠条中写明欠款的具体金额、偿还的时间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等信息,当欠款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时,当事人也是可以对欠款人提出诉讼,但是也要注意诉讼的具体时效。

欠条上面的担保人有效吗

8. 借条上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吗

借条中的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对方的,只要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款而由担保人进行偿还的,那么担保人是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如果双方引起纠纷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一、借条中的担保人能起诉对方吗?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债务担保人可以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中的担保人就是属于担保债务的人,对于此人如果债务人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追偿,一般在处理时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法院才可以受理自己的诉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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