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承销费

2024-05-09 18:06

1. 债券承销费

法律分析:公司债券承销费率 公司债券的承销费率并没有固定的一个数值,一般来说与其规模有关,1%-2%,此外债券的承销费上限问题也是如此,现实中发行债券支付的承销费及担保费金额较大应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债券承销费

2. 债券承销费

债券的利率水平、期限结构、还本付息情况、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票面金额、税收效应等,这些发行条件直接决定了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3. 债券承销费按年收取吗

债券承销费是一次性的收取,而不是年化来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债券承销费按年收取吗

4. 债券的承销

      在债券间接发行中,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发行人发行债券——证券中介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      从证券承销实践看,证券承销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承销团承销,又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我国《证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与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债券承销范围:      企业债券承销。提供企业债券融资咨询,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产品设计和定价分析服务;协助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寻找担保单位,进行信用评级;组织企业债券销售,介绍上市和兑付工作;代理登记,保管企业债券.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承销拥有稳固,健全的国债,金融债,次级债的机构营销网络,与国内大型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全国各地的营业部设有专职的债券业务人员,在统一协调下与不同的客户群体及时交流沟通,为此类债券的承销提供了有力保障。      短期融资券承销。拥有短期融资券承销商资格,为企业提供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策划,方案设计,承销等方面的服务。      可转换债券承销。提供可转换债券融资咨询,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产品设计和定价分析服务;      组织可转换债券的路演,销售和上市介绍工作。

5. 债券发行费与承销费的区别?各是多少?

发行费是给服务机构(交易所)的,承销费是给承销商(券商)的。
一、债券发行所需费用:
1、债券发行费用(Bond Issuing Expense)是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
2、债券发行者应尽量减少发行费用,在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发行费选择发行费用较低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用较低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
二、债券发行费用的处理
债券发行费用应从发行期间 冻结资金所产生的 利息中支付,二者有差额作如下处理:
1、债券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 冻结资金所产生的 利息收入,其差额视同 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2、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 利息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其差额较小的,直接列入 当期损益。

三、影响债券的承销费用的因素:
1、发行债券支付的承销费及担保费金额较大应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2、原因是:应按发行价(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按面值贷记“应付债券--面值”,二者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3、支付的承销费及担保费金额应先记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再按实际利率法在持有期间内摊销。摊销计入的科目有可能是“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要看债券的具体用途而定,而且可能资本化也可能费用化)
四、债券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债券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1、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2、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债券发行费与承销费的区别?各是多少?

6. 企业债券发行承销费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第三十一条规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由于应付短期融资券属于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因此承销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应付短期融资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内(相当于作为折价),并在存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作为利息费用的调整。如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使用直线法摊销。

7. 债券承销费按发行期收取吗

不是,发行费是给服务机构(交易所)的,承销费是给承销商(券商)的。
债券承销费用按承销规模的比例收取,具体费用还需考虑企业的资质,不同区域价格也有所不同,大型券商的债券承销业务属于跑马圈地的低价恶性竞争,头部公司不在乎承销费,而是在乎承销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银行与券商合作较多,如委外业务,即银行将闲置资金交付券商进行管理,券商收取管理费或超额业绩提成,收益比承销费高得多。此外,中金公司承销嘉兴银行债券,反之,银行也可以认购中金公司承销的其他债券,银行也能给中金公司介绍客户。

中核资本公示
2021年1月4日,中核资本公示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标候选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和国泰君安从10家券商中脱颖而出。其中,中信证券为牵头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和国泰君安为联席主承销商。三家承销商各自承担注册发行额度(40亿)40%、30%、30%的承销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招标中,参与招标的中银证券给出0.007%的“折中折”承销费率。

债券承销费按发行期收取吗

8. 债券承销费按年收取吗?

法律分析:
债券承销费是一次性的收取,而不是年化来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