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管理办法

2024-05-04 13:38

1. 暂时进出口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
(一)项至第
(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
(十二)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
(十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暂时进出口管理办法

2. 办理进出口权的问题?

这是北京的流程,你参考一下吧。
一、到公司注册所在地区县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手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没有进出口字样的企业必须办理,否则将影响后期进出口业务】;
二、到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三、到北京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7天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四、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到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申领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取得企业海关编码;
五、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六、向北京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备案,取得入网许可并预约IC卡;
七、根据预约情况,5-10个工作日后工商、税务、海关联合审批发卡,购IC卡、软件、读卡器,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
八、外汇管理局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付汇备案;
九、出口企业核销章与中英文章刻制手续;
十、外管局外汇账户开立申请备案手续;
十一、北京市外汇管理局进出口收付外汇申请开通手续;
十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出口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注意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后,需在30天内到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后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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