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据要给售楼处吗

2024-04-28 11:11

1.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据要给售楼处吗

售楼处可以代收的,但需要先征得房管局部门的同意才可以。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据要给售楼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