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司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24-04-28 06:11

1. 上海市公司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上海市公司一般需要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999年由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已经明确,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缴存比例也有规定的,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上海市公司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 上海企业如何为上海员工交公积金?

  公积金每个区县都有受理中心,办理和缴费不是在同一个地方,一般正常缴纳,录用都是在公积金指定的建行,办理封存、提取等业务都在公积金受理中心。看你所在的区县了。以下是各区县的办理中心及建行的电话,供你参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
  区县名称 通讯地址 交通 咨询电话
  宝山 牡丹江路1398号1503、1504室
  宝杨码头专线 508路                                           祁宝线 176路 849路 永罗线 116路
  159路 313路 160路 711路 地铁3号线宝杨路站下等
  56118077

  闵行 水清路303号底层
  759路 763路                                           756路 松莘线 173路 闵行1路路 704B路 753路
  莘华线 莘仙线 地铁1号线莘庄站下等
  64134174
  嘉定 金沙路75号泰辰汇金商务楼302、306室
  嘉定4路内圈路 嘉定4路外圈路                                           嘉定6路路 淞嘉线 淞嘉专线 嘉泰线等
  69988642
  金山
  石化 蒙山路915号
  金山3路 石胡专线                                           金山7路 朱钱卫线等
  57969207
  松江 松江区南期昌路751号(林芝大厦8楼812室)
  松江21路路                                           松江17路路 松江5路路 松新枫线 地铁9号线松江新城站下等
  57823427
  青浦 青浦镇章浜路24号
  青浦3路路 青浦1路路                                           青金专线 石青专线等
  59857004
  南汇 惠南镇人民西路85号建行大厦14楼西大厅
  沪南线 周南线 张南线                                           惠南2路路 惠南1路路等
  58010017
  崇明 城桥镇八一路739号
  城桥环专线 南东专线等

  59610151
  奉贤 南桥镇立新路12号2楼
  南桥1路路 南桥3路路                                           南塘线 西卫线 南桥5路路等
  574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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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闵行支行
  兰坪路560号  64303440
  莘庄支行
  沪闵路6555号  64123364
  虹口支行
  临平北路12号  55158716
  静安支行  南京西路585号
  62566856
  卢湾支行
  徐家汇路530号二楼  64454833
  杨浦支行
  平凉路1373号二楼  65193875
  普陀支行
  长寿路95号二楼  62996298-8208
  徐汇支行
  衡山路920号三楼  64070039
  黄浦支行
  北京东路465号二楼  63220770
  黄浦支行2
  陆家浜路1332号一楼  63774837
  长宁支行
  定西路1283号三楼  62113060
  第六闸北
  天目西路290号二楼  63178800-2372
  宝山支行
  牡丹江路1398号  56122352
  浦东分行
  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  58206124
  崇明支行
  城桥镇庙弄2号  59628925
  奉贤支行
  解放中路322号  57185605
  嘉定支行
  新成路265号  59999848
  川沙支行
  川沙镇妙境路621号  68650440

  南汇支行                   惠南镇人民西路85号
  58010888-8216

  松江支行                   松江镇中山中路89号  57721148

  青浦支行                   青浦镇城中东路550号  59725555-5207

  石化支行                   石化隆安路271号  57931635

  金山支行                   朱泾镇人民路345号  57321338

3. 上海很多公司,还不帮上海员工缴纳公积金,如何是好?

目前,强制执行的是城镇户籍职工,农村户籍职工未强制。
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中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投诉方式:
1、去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投诉。
2、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网上维权”专栏进行维权投诉。
      投诉时应积极举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劳动手册、退工证明、工资单和其他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果与单位发生过有关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等方面劳动争议的,还应当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书等。如果上述材料有所缺失,职工应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这些材料后再行投诉。

上海很多公司,还不帮上海员工缴纳公积金,如何是好?

4. 上海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
 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分期分批为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单位可通过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等政策措施为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5. 公司可以不为上海人交上海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缴纳应该是强制性的,劳动合同约定违法,该条款无效。

公司可以不为上海人交上海住房公积金吗?

6. 在上海公积金公司一定要交吗?求相关的文件

判断住房公积金是否具有强制性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针对城镇户籍员工,农村户籍不强制,可交可不交!

7. 上海是否已实行在沪公司必须缴纳公积金?

具体情况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政策法规——公积金法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第十六条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三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十七条 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是否已实行在沪公司必须缴纳公积金?

8. 上海公积金必须交么

法律规定单位必须缴纳公积金,但可以缓交,附《公积金管理条件》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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