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铁路发展建设规划

2024-05-05 00:42

1. 十四五铁路发展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交通运输将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交通运输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的,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实现“八个转型八个新”,推进建设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提升现代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推动智慧绿色平安交通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条战略导向“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十四五铁路发展建设规划

2. 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国家铁路局正组织开展《“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将从推动铁路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融合发展、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持续推动铁路“走出去”、提升铁路治理效能等六个方面,努力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3. “十三五”铁路规划

法律分析:要打造“三张网”,一是构建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也就是以高铁、高速公路、民航等为主体,构建品质高、运行速度快的骨干网络;二是强化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也就是以普通高等级公路、普速铁路、内河航道等为主体,形成普通干线网络;三是拓展广覆盖的基础服务网,也就是以农村公路、支线铁路等为主体的服务网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条 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第八条 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十三五”铁路规划

4. 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中国铁路在未来建设中,要加快完善铁路干线网,加快普速铁路建设和既有线电气化改造,扩大中西部路网覆盖率,优化东部网络布局,优化铁路客货布局,形成区域快捷通道,加快建设脱贫攻坚铁路干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5. 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发布


  近日,铁道部印发《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铁路发展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2万公里左右,其中西部地区铁路5万公里左右,基本建成规模超4万公里的快速铁路网,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左右。
  据了解,快速铁路网目标已从前任铁道部长刘志军提出的5万公里,缩减为现任铁道部长盛光祖曾提出的4.5万公里左右,再到此次正式规划提出4万公里。
  《规划》中,还突出了加快西部铁路发展精神,明确西部铁路将由2010年的3.6万公里提高到2015年的5万公里左右。
  《规划》共涉及该省14个项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形成快速铁路骨架,加快建设西宝、大西、西成和宝兰等快速通道;二是完善干线和能源通道,实施西康复线、西合复线、宝中复线和阳安复线,建设黄韩侯、西银铁路以及蒙西至华中运煤通道;三是增强西安枢纽配套能力,进行西安火车站改扩建,实施枢纽四大基地项目;四是启动关中城际铁路网的部分路段建设。上述项目建设规模约2500公里,总投资约2000亿元,除部分项目结转到“十三五”初期建成外,大部分项目将在2015年前建成投入运营。
  新疆有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快速铁路等13条铁路项目、8条铁路煤运通道项目纳入铁道部已印发实施的《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

6. 十四五规划铁路重点项目

战略骨干通道:建设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和伊宁至阿克苏、酒泉至额济纳、若羌至罗布泊等铁路,推进日喀则至吉隆、和田至日喀则铁路前期工作,打通沿边公路G219和G331线,提质改造川藏公路G318线。高速铁路:建设成都重庆至上海沿江高铁、上海经宁波至合浦沿海高铁、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天津至新沂段和北京经雄安新区至商丘、西安至重庆、长沙至赣州、包头至银川等高铁。普速铁路: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黄桶至百色、黔桂增建二线铁路和瑞金至梅州、中卫经平凉至庆阳、柳州至广州铁路,推进玉溪至磨憨、大理至瑞丽等与周边互联互通铁路建设。提升铁路集装箱运输能力,推进中欧班列运输通道和口岸扩能改造,建设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和重点港口铁路专用线,全面实现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3000公里,基本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网。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高速公路:实施京沪、京港澳、长深、沪昆、连霍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加快建设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并行线、联络线,推进京雄等雄安新区高速公路建设。新改建高速公路里程2.5万公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条战略导向“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7. 十四五铁路建设规划

近日,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在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国家铁路局《“十四五”铁路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专题研究申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条战略导向“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十四五铁路建设规划

8. 十四五铁路规划

法律分析:1、交通强国
2、智能交通
3、现代物流
4、现代产业
5、农村振兴
6、都市圈交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条 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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