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都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2024-05-18 09:32

1. 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都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均输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王安石变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都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2. 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都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2/10或3/10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河、漳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为稳定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整顿、加强军队,建立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3. 北宋中期社会危机的关键问题是

一、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
  1.土地兼并现象严重
  2.冗官、冗兵、冗费
  3.农民的反抗斗争
  4.辽、西夏的威胁
北宋中期社会危机的主要表现:
(1)政治危机。①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北宋统治者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土地买卖得到保护,从而加剧了土地兼并(教师可指导学生阅读文献资料,加深北宋土地兼并程度的印象)。土地兼并严重的结果,造成农民与地主的尖锐对立。②土地兼并造成广大农民流离失所,生活恶化。财政困难又使北宋统治者加重对农民的剥削。所有这些情况,加剧了阶级矛盾,导致农民起义不断爆发。人民的反抗斗争,极大威胁着北宋的封建统治。
(2)财政危机 。主要来自于:①冗官、冗兵、冗费。冗官局面出现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统治者用“分化事权”的办法,防止文武官员专权,结果导致机构重叠,另一方面科举制的改革,导致官吏人数激增,同时,大官僚的子孙、亲属、门客还可以以“恩荫”受官。冗兵局面出现主要在于募兵、养兵制的弊端。这样,冗官、冗兵必然导致官俸、军费开支增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造成财政困难,形成积贫局面。同时,兵员素质低下,操练不勤,战斗力削弱,形成积弱局面。②每年送给辽、西夏大量银绢,也是造成北宋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
(3)民族矛盾导致的危机。北宋中期,还面临着民族矛盾。辽、西夏不断进攻北宋。北宋在战争中进一步消耗了财力,导致积贫、积弱局面的加剧,北宋统治面临全面危机。
可见楼主所讲的辽和西夏侵扰边境,大大加剧了宋朝内部的矛盾。

北宋中期社会危机的关键问题是

4. 北宋中期社会危机的关键问题是

北宋中期社会危机的主要表现:
(1)政治危机。①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北宋统治者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土地买卖得到保护,从而加剧了土地兼并(教师可指导学生阅读文献资料,加深北宋土地兼并程度的印象)。土地兼并严重的结果,造成农民与地主的尖锐对立。②土地兼并造成广大农民流离失所,生活恶化。财政困难又使北宋统治者加重对农民的剥削。所有这些情况,加剧了阶级矛盾,导致农民起义不断爆发。人民的反抗斗争,极大威胁着北宋的封建统治。
(2)财政危机 。主要来自于:①冗官、冗兵、冗费。冗官局面出现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统治者用“分化事权”的办法,防止文武官员专权,结果导致机构重叠,另一方面科举制的改革,导致官吏人数激增,同时,大官僚的子孙、亲属、门客还可以以“恩荫”受官。冗兵局面出现主要在于募兵、养兵制的弊端。这样,冗官、冗兵必然导致官俸、军费开支增大,政府财政入不敷出,造成财政困难,形成积贫局面。同时,兵员素质低下,操练不勤,战斗力削弱,形成积弱局面。②每年送给辽、西夏大量银绢,也是造成北宋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
(3)民族矛盾导致的危机。北宋中期,还面临着民族矛盾。辽、西夏不断进攻北宋。北宋在战争中进一步消耗了财力,导致积贫、积弱局面的加剧,北宋统治面临全面危机。
可见楼主所讲的辽和西夏侵扰边境,大大加剧了宋朝内部的矛盾。
 
关键问题是国家财政入不敷出

5. 王安石变法前北宋的社会矛盾表现在哪些方面

1、阶级矛盾尖锐: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民族对立严重: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   3、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突出: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王安石变法前北宋的社会矛盾表现在哪些方面

6. 王安石变法前北宋社会矛盾表现在哪些方面

1、阶级矛盾尖锐: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由于对土地兼并采取“不抑兼并”态度,导致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 2、民族对立严重:北宋与西夏和辽国发生多次战争. 3、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突出: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

7. 北宋王安石变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

答案B
提示:C项在北宋初年就已实现。王安石变法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官僚地主的根本利益,所以他不可能以打击官僚地主为核心。就A、B两项来看,没有B项,A项就无法实现。

北宋王安石变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

8. 王安石变法非常有利于解决宋朝的矛盾,那为什么还会失败?

北宋建国以来,国家底子薄弱,爱国诗人王安石为了改变这一窘迫的局面,发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改革变法行动。可惜了进行了几十年的大变法,最后却以失败告终。私认为除了王安石在性格、以及用人方面失误之外,与当时的大势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根据他的变法章程,如果能够变法成功,那么对宋朝的现状的改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是王安石似乎忽略了变法的一大特征,那就是忘记了老百姓的接受力。任何一件事,如果带着急功近利之心去做,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家国大事当然也不例外。急功近利的直接结果势必会出现顾此失彼的严重损失,这是王安石没有详细考虑到的问题。

另一方面,变法是为了大众的利益,其中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另一些人的利益。动了谁的奶酪,谁就会处处给你设防阻挡。王安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着力于提高普通人的生活水平,还要大力发展使得国库充盈。那么问题来了,资金从谁而出呢?不言而喻,需要从商人地主阶级下手,因此变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损害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利益,丧失了基础原则,这是导致变法失败的一大原因。

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用人方面的问题。变法提出之后,急需大量负责文职以及落实工作的相关要员,可是人力资源的不足以及能力的欠缺严重阻挡了变法的实施,没有培养出现成的专员,因此没有得力的官员可用,此外,当时的贪腐情况也尤为严重,综上所述,变法自然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