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如何防范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性质的资产重组进行盈余管理?!!

2024-05-14 20:56

1. 投资者如何防范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性质的资产重组进行盈余管理?!!

重大资产重组的话应该有信息披露和财务披露,如果你们想查的话,可以要求连续180日持股10%以上的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申请

投资者如何防范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性质的资产重组进行盈余管理?!!

2. 站在审计的角度,分析投资性房产业务中可能的盈余操纵环节在哪

 摘要:盈余管理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利益影响日益彰显,使其成为目前会计领域研究的焦点。本文借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发的契机,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入手,指出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并提出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盈余管理新手段和识别方法,以期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有所启示。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动机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分析

  盈余管理通常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了给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而通过使用会计手段,或采取实际行动使企业账面盈余达到所期望的水平的操控性行为(Schipper,1989)。这些行为既包含合法的操控性行为,如企业管理层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选择会计方法、进行职业判断而导致的账面盈余的变动;企业依法重组其经营活动或交易以达到即期或持续影响企业账面盈余的行为等,也包括非法的或欺诈性的操纵行为,如有意识地“过度”或“不当”使用会计选择和职业判断来影响账面盈余;有意编造、虚构交易来调整账面盈余的行为等。随着盈余管理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越来越大,研究人员开始集中讨论资本市场上的盈余管理动机,即上市公司迫于资本市场的IPO动机、配股动机、防亏、扭亏和保牌动机,利用会计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况。

  (一)IPO动机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有3年经营业绩。“公司必须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这样企业为取得上市资格,而本身达不到要求时,往往就会通过盈余管理对财务报表进行包装。Aharony,Lee和Wong(2000)对我国1992-1995年间初次发行B股和H股的83家国有企业的上市财务包装(Financial packaging)进行了研究。实证结果发现IPO企业平均的资产利润率在发行新股的前2年开始上升,在发行新股所在年份达到顶峰,在随后3年则呈现下降形态。上市后业绩下降最为明显的是发行B股的非保护性行业的公司,其次是发行B股的保护性行业和发行H股的非保护性行业的公司,发行H股的保护性行业的公司上市后业绩下降则不明显,因此得出结论,公司上市过程中盈余管理的动机和机会的大小与其上市地点和所处行业有关。由于管理人员几乎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其盈余管理的动机是间接的,如增加所在公司的知名度等。在盈余手段的使用上,主要运用资产剥离(Carve-out)和应计项目特别是应收账款的管理。林舒、魏明海(2000)年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发现在整个考察期内,样本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在IPO前两年或前一年处于最高水平,在IPO当年显著下降。这种下降主要是公司在IPO前后运用盈余管理手段大幅“美化”报告收益的结果。

  (二)配股动机

  我国“壳”资源非常稀缺,配股资格对上市公司来讲有着重要意义,而且我国上市公司具有强烈的再融资需求。然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有最低条件的规定。如申请配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10%;1996年改为净资产收益率3年平均不低于10%,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不低于9%;1999年又改为净资产收益率3年平均不低于10%,并且每年不低于6%;2001年又规定了新的配股条件,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大量的研究和实证表明,为达到再融资的标准,上市公司会实施盈余管理。Haw,Daqing和Woody从证券监管的角度对1994~1997年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与配股政策及摘牌制度中规定的ROE参数的一致性,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已成功地运用包括线下项目在内的交易事项和管理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以获得配股资格或避免停牌或摘牌的风险。蒋义宏(1998)、梁娟(1999)、陈小悦、肖星、过小燕(2000)、肖虹(2001)、杜滨、李若山(2002)等从不同角度进行实证研究均发现上市公司存在明显的为达到配股资格利用准备项目、应计项目、关联方交易、债务重组等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三)防亏、扭亏和保牌动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3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并允许其申请一年的宽限期,若在宽限期内仍无法扭亏为盈,将被终止上市。在我国,由于“壳”资源的极度稀缺且上市相当不易,若上市公司因亏损而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对其而言则意味着一种稀缺资源的浪费,公司及其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失。因此,管理者就会通过盈余管理以尽可能避免亏损或连续3年亏损,来避免被退市或停牌。陆建桥(1999)、于海燕、李增泉(2001)、蒋义宏(2002)等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实证研究都证明了上述问题,上市公司惯用的手段包括应计利润项目的调整、坏账的计提、经常性应计项目和非经常性损益调节盈余。

  上市公司管理层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出于以上动机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报告盈余。为保证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及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上市公司很多惯用的盈余管理手段会受到扼制,那么新准则下上市公司又会有哪些可行的盈余管理手段,我们又该如何识别,本文将对此作出探讨。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

  (一)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有所降低

  随着新准则的颁发,上市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有所降低。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原本可在备抵法中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及账龄分析法中自由选择,新准则中只允许采用账龄分析法;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付债券的溢折价摊销原本可选择使用直线法及实际利率法核算,目前仅允许采用实际利率法;新准则取消了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后进先出法,上市公司只能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个别计价法中选择等。显然,新准则通过降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减少了上市公司利用其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会计政策的强制性要求提高

  新准则颁发之前,上市公司在发生亏损不可逆转的情况下,往往会加大资产减值的计提力度,来年再通过巨额资产减值的转回,扭亏为盈,这是以往实务界常用的盈余管理手段。新准则规定,长期资产减值一旦计提,就不允许转回,从而有效减少上市公司利用长期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由原来的子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利润小于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相应指标合计数10%的企业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银行和保险业等特殊行业的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规定关停并转和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新准则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而言,我国公允价值使用的前提、范围及具体方法上更加谨慎,这既是对我国过去曾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出现问题的总结和改进,也是基于我国国情,确保公允价值不被滥用的现实选择。如在基本准则第43条中就明确指出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第10条明确规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非货币性交换准则中规定了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确定换人资产入账价值和换出资产价值损益的首要条件是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同时还明确指出:“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此外,公允价值使用的限制性规定还在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股份支付、套期保值等会计准则中得到体现。新会计准则的这些规定向企业传达的信息是严肃而鲜明的,只有在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基础上才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禁止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再如一年内的预付费用不允许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不允许预提的规定,也限制了企业惯用的利用预提待摊调节盈余的方法。

  (三)会计政策的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

  原会计准则尽管要求各项资产在减值以后计提减值准备,可是很多资产特别是长期资产的减值究竟应如何计提,准则并未进行详细说明,如原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按照资产的销售净价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较高者确定,其中,销售净价为资产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但原准则对于如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包括销售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没有提供具体的指南和方法,其可操作性不高。新会计准则出台后特制定了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考虑到不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销售价格较难获得,因此将销售价格改为公允价值,从而更容易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还就如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预计处置费用,如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等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指南。其次,原准则要求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但在实务中,有时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对于以资产组为基础如何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如原准则对于企业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测试及其处理并不明确,新准则要求总部资产及商誉应结合相应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并且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从而提高了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对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一定作用。如企业合并业务,过去各企业在如何确定合并成本及其分配、如何确定作为对价付出的相关资产的相关损益、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等方面一直很混乱,影响了盈余的核算口径。新会计准则第20号对此作了专门规范,要求企业将企业合并区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两大类,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规则进行处理。又如,对传统金融企业出现的创新金融业务和一般企业的套期保证、衍生金融工具、年金基金等新业务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进行了统一规范,减少了企业会计处理上的随意性,从而提高了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对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一定的作用。

  三、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新动向

  (一)利用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调节盈余

  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债务重组中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等方式偿还债务,其原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是作为资本公积直接进入所有者权益。对于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全部或部分豁免,其重组收益将会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可以公允价值计价,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与原准则非货币交易收益只能计人资本公积相比,新会计准则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直接产生利润,这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形象需要,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

  (二)利用无形资产调节盈余

  新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将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并允许将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这将增加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开发企业的收益。这一准则操作的关键是正确划分两个阶段,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时,才能够确认为无形资产。将开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和以前全部计人管理费用的处理相比虽然新准则对公司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为业务复杂、风险大些,有的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从而操纵企业业绩。另外,新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局限于直线法,提出了按照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摊销其价值的方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因此,企业可能会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

  (三)利用借款费用调节盈余

  新准则规定,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由原来仅限于“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扩大到“为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由于企业的借入资金借入后是混合使用的,企业上述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到底占用了多少一般借款,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人的专门借款到底有多少被用于短期投资性运作、产生了多少投资收益,企业外部人很难准确了解,因此借款费用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数量上如何分配,企业管理层选择的空间有所增大。

  (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调节盈余

  新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即公司只要每年注册会计师审计时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等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通过会计估计变更,改变各期折旧费用,对利润进行调整,从而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五)利用企业合并调节盈余

  新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入账,没有商誉形成。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不仅要包括合并后的利润和现金流量,而且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所实现的利润和现金流量。这样上市公司有可能在年底突击合并当年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通过将其利润合并入公司财务报表,拉升公司业绩。此外,在权益结合法下,由于不需要重估购入资产的价值,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合并资产价值被低估的企业,在合并后处置价值被低估的资产,从而获取收益。

  当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采用的是购买法,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经复核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在合并报表编制上,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由于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企业可借此增加利润。利用合并利润表不包含被购买企业前期损益的特点,购买方企业可以在合并前在被购买企业那里储备利润,如被购买企业合并前通过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手段报出巨额亏损,合并后再予以转回,从而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四、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识别

  (一)关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新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的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等17个具体准则,其中应特别关注的有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公允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公允价值、债务重组中的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的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中的公允价值等。运用公允价值的盈余管理手段的识别就是尽可能地关注、找出与企业商品或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同行业相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要求市场信息通畅,企业披露的公允价值的信息完整、及时,资产评估机构的职业独立客观等。

  (二)关注审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的变更

  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行使经济鉴证功能的经济警察,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及管理知识、经验,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考察,形成其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应是投资者进行判断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线索。不能说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就可以断定企业没有进行盈余管理。但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有解释性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通常表示该公司的财务报告存在问题,就有理由怀疑公可可能进行了盈余管理。如注册会计师若强调“应收账款金额巨大”时,就很可能意味着这些应收账款很难收回或者指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过低;此外,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变动也应当引起人们的警觉,因为二者在审计意见上产生了分歧。如果更换前的会计师出具的不是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而后任会计师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那么很有可能是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没有在审计意见上达成一致,而后任注册会计师为了招揽业务与公司在审计意见上形成妥协。当然,若前后两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都不是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那么该公司的财务报告就更值得怀疑了。

  (三)关注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其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都要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那么通过对这一部分的内容阅读、分析可以判断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变更是否合理、是否虚增了企业的利润,新准则出台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确认与摊销,借款费用的范围、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都应是关注的重点。

  (四)关注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也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应关注关联交易的真实合法,并将来自关联交易的营业收入与利润额从该公司的营业收入总额与利润总额中予以剔除,有利于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及判断公司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因为该盈利并不是企业本身的能力,而是借助于关联方的支持。运用该法时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阅读报表附注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其比例,未结算金额及其比例以及定价政策,特别是应关注公司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进行盈余管理,在关联方交易准则出台后的今天,由于对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收益加强了限制,从而关注的重点应注意利用关联方交易制造损失;二是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与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大大低于该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就意味着母公司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包装注入上市公司。

  (五)关注非经常性损益

  将投资收益、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的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非经常性损益从企业利润总额中剔除,以分析和评价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作为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一个线索。非经常性损益虽然是公司利润总额的一部分,但由于不具备长期性和稳定性,因而对利润的影响是暂时的。非经常性损益的特殊性质,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比例较小而非经常性损益比例过大,这就要考虑公司是否在利用资产重组、股权转让或政府补贴等方法进行盈余管理。

  (六)关注公司盈利与现金股利分配的对比

  上市公司在实现利润之后,为了回报股东往往要进行利润分配。企业要进行利润分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足够的分配利润;二是要有足够的现金。通常企业的利润可以通过调节虚构实现,但现金却是实实在在的,无法通过调节产生,企业有足够的利润,但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的一种解释就是企业的利润是管理出来的。当然,盈利企业可进行利润分配还有其他的原因,如现金调转、发展机会、股利政策等等,但管理出来的利润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丰厚的利润与微薄的股利对比为寻找企业盈余管理证据提供了线索。

  五、结论

  综上所述,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新准则的出台,理论上确实缓解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燃眉之急,兑现了加入WTO时的承诺,理论先进,体系完整,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高。然而,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同会计准则的相互博弈会愈演愈烈,盈余的管理的手段也会越发诡异和难以识别,因此,客观上也就要求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不仅要向国际准则靠拢,更要求紧密联系国情,有一定的相对前瞻性和控制性,以达到资源合理化配置的最终目的。

3. 新准则是否为母子公司之间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如何提供的?

控制与被控制的典型形式是母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如果一方直接、间接、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或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半数,但通过其他方式达到控制另一方时,投资企业即为被投资企业的母公司,被投资企业即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
需要注意,母子公司之间一定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但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公司一定是母子公司关系吗?不一定,比如,承包的情况。作为母子公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存在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二是必须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盈余管理行为在中外公司中普遍存在,由于盈余管理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有关盈余管理的理论研究虽然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到目前为止对于盈余管理的定义仍未达成共识。 Schipper(1989)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即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获取私人利益,而有意地对对外财务报告进行控制。 Scott(1997)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 Healy和Wahlen(1999)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运用会计手段或安排交易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或者影响以报告会计数据为基础的合约的结果。 笔者比较赞同Healy和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定义。由该定义可知,盈余管理会歪曲公司经营业绩,使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和中立性,误导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已有的研究显示,公司管理者之所以进行盈余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自身报酬、影响股票市场对公司业绩的理解、降低债务违约风险、税收筹划、避免政府监管部门的干预等。 二、盈余管理的手段 从盈余管理的实施手段看,可将盈余管理分为两类:披露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前者是通过会计手段实现的,而后者则是通过安排真实交易实现的。目前对盈余管理手段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披露管理,本文则在简要分析披露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真实盈余管理。 (一)会计手段 公司实现盈余管理的会计手段主要是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这类盈余管理手段通常只影响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应计项目(应计项目是权责发生制的结果),而不影响各期实际的现金流量,所以又可称为应计项目管理。这些通常只影响会计盈余在各期的分布,而不影响各期的会计盈余总额。 (1)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由于各公司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某些经济业务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其中一种,并且规定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但由于公司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直接影响当期盈余,因而根据需要在不同时期选用不同的会计政策,成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如根据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当公司需要提高当期盈余时,会选用能够降低折旧费的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而当公司需要降低当期盈余时,会选用能够增加折旧费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再如根据存货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在物价上涨时期,当公司需要提高当期盈余时,会选用能够降低销售成本的先进先出法;当公司需要降低当期盈余时,会选用能够相对提高销售成本的加权平均法。 (2)利用会计估计进行盈余管理。会计人员在对某些不确定性交易或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根据职业判断进行会计估计。由于会计估计具有主观性,因而人们很难对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进行准确评判。众所周知,会计估计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当期盈余,因而根据需要在不同时期作出不同的会计估计成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如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估计折旧年限和净残值。这使得公司在经营业绩差时延长折旧年限和高估净残值,而在经营业绩好时缩短折旧年限和低估净残值。再如公司利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应根据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委托贷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发生减值的资产相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由于计提多少资产减值准备需要根据判断和估计确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这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很大空间。公司可在业绩好时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而在业绩差时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平滑利润。 (二)安排真实交易 安排真实交易进行盈余管理,是指公司管理者通过构造具体交易并控制交易发生时间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这类盈余管理手段通常既影响各期盈余,也影响各期实际的现金流量。并且通常不会增加公司价值,反而在某些非正常的情况下还会损害公司价值。以下对一些主要手段进行具体分析。 (1)负债转为股东权益。公司的资金按来源可划分为债务资金和股东权益资金。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在计算利润时,扣除了债务资金的成本(利息),却不考虑股东权益资金的成本(股利)。同时,公司负债的利息必须按期支付,而股利却可以不支付。因此,当公司经营业绩差时,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转为股权,可减少财务费用开支和现金流出,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2)股票回购。在资本市场中,公司的股票价格包含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期。因此,当公司公布的业绩没有达到证券分析师的预期时,股票价格将大幅下跌。每股收益是证券分析师预测公司业绩的重要指标,当公司管理者预计公司每股收益水平达不到证券分析师的预期时,为防止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可通过股票回购减少发行在外的股票规模,以提高每股收益水平,从而达到或超过证券分析师的预期。国外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了公司通过股票回购进行盈余管理的证据。我国以前不允许公司回购股票,2006年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回购股票。因此,股票回购是否会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新手段。 (3)减少酌量性费用开支。酌量性费用是指费用开支水平可由公司管理者决定的费用项目,如研究开发费、职工培训费、维修费等。这些费用开支通常是面向未来的开支,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对当期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甚微。当公司经营业绩差,面临亏损或业绩滑坡时,管理者为提高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可以减少当期的酌量性费用开支。国外一些研究资料显示,很多公司通过减少酌量性费用开支进行盈余管理。这种盈余管理手段虽然可使公司短期利润增加,却削弱了公司长期发展的能力,损害了公司价值。 (4)增加产量。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生产产品的成本由企业在生产该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耗费构成,具体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机器设备折旧费、维修费、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在这些生产耗费中,有些费用属于固定费用,当产量在一定范围内变动时,固定费用总额不变。因此,当产量增加时,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会下降,并直接导致相同销量的销售成本下降,使利润水平上升。由此可见,在销量无法增加时,仅通过提高产量即可增加利润。但通过增加产量进行盈余管理对公司有害无益。因为公司增加的产量转变为存货,占用了公司资金,降低了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过多的存货还可能面临由于产品过时或毁损而减值的风险。 (5)资产处置。资产处置是指企业将其拥有的子公司、经营部门或其他长期资产和投资的所有权有偿让渡给第三方,并以此获取现金或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当公司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期时,可通过转让持有的无形资产、已经增值的有价证券或某个经营部门等获取收益,使利润达到预期水平。陈信元、叶鹏飞、陈冬华(2003)认为,我国上市公司有通过资产出售提高公司利润,以达到配股或增发条件的行为。白云霞、王亚军和吴联生(2005)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发生控制权转移的公司会通过资产处置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或避免业绩下降的目的。 (6)放宽信用政策或给予销售折扣。公司在临近年末时,看到当年经营业绩不佳,可能会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或给予销售折扣促进销售,以改善经营业绩。放宽信用政策包括延长客户的付款期、向信用不佳的客户赊销商品等。销售折扣则主要是通过价格优惠吸引客户大量购买。这种年末的促销活动,会暂时性提高公司利润水平,但是会损害公司长期利益。放宽信用政策会增加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而销售折扣促使客户年末大量购货,会导致下一年购货量减少。另外,如果销售折扣后价格再复原,客户的购买意愿可能下降,因为销售折扣使客户对公司商品降价形成预期,会等到下次降价时再购买。 (7)关联方交易。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购销商品、购销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存在大量的关联方,因此,关联方交易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如在关联方之间购销商品时,上市公司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关联方将自己的优质资产租赁给上市公司经营,收取较低的租赁费,或者租赁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向上市公司支付较高的租赁费;上市公司将持有的劣质股权转让给关联单位;上市公司将劣质资产或股权与关联单位的优质资产或股权进行置换;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并收取高额利息等。 三、盈余管理防范的对策 尽管本文所分析的盈余管理行为大多数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限度内进行的,不是违法行为。但由于盈余管理会歪曲公司经营业绩,使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和中立性,误导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而且公司所使用的某些盈余管理手段(如减少酌量性费用开支、增加产量等)会损害公司长期利益,降低公司价值,所以有必要采取措施遏制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一)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控 在现代公司制下,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绝大部分所有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了使经营者能够按照所有者利益行事,董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监控机制应运而生。董事会是公司内部的最高决策控制机构,其中,监控公司的财务信息处理过程,促使公司披露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是董事会的重要职责。为了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控作用,可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能否有效发挥内部监控机制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董事会的独立性。通常认为,由于独立董事身份独立(独立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同时有维护自己良好声誉的动机,因而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有效防止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已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但还存在缺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西方国家很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超过50%,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为三分之一,正好达到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比例超过50%的上市公司很少。二是改革独立董事提名制度。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绝大部分由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提名产生,这严重影响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因此,应改革独立董事提名制度,提高中小股东在独立董事提名中的作用。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改变独立董事不领报酬或报酬过低的现状,独立董事的报酬应与其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同时,应对独立董事的业绩进行定期考评,奖优罚劣。 (2)设立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并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从上述有关审计委员会构成及职责的规定可知,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监控的有力措施。但由于在上市公司中设立审计委员会不是强制规定,目前只有约40%的上市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为了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严格按规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二)改进公司业绩评价体系 为遏制盈余管理应改进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可采用平衡计分卡业绩评价体系。过分注重盈余指标,会导致公司管理者采取短期行为,损害公司的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平衡计分卡从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以及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考察公司,充分考虑了非财务指标在业绩评价中的作用,体现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之间的平衡,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之间的平衡以及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的平衡,是一种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有利于正确引导管理者的行为,全面、准确地评价公司业绩。还可以在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中引入经济增加值指标。经济增加值是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扣除全部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其中,税后净营业利润通过对会计利润调整后得到,全部资本是投入公司运营的所有资本,包括股东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由于经济增加值指标考虑了公司的股东权益资本成本,并且校正了会计准则潜在的偏差和扭曲,因而能够更好地衡量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能力,抑制公司管理者的盈余管理行为。 (三)完善相关证券法规及会计准则 按照我国现行有关证券法规规定,盈余水平是公司能否上市、配股和退市的主要衡量指标。因此,我国很多上市公司为取得上市资格、配股资格和避免退市而进行盈余管理。为遏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应改变有关证券法规过分注重公司盈余水平的现状,建立科学的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可采用平衡计分卡),不仅关注公司盈余水平,而且关注公司盈余的质量及未来发展能力。另外,证监会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加强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研究开发费等事项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众所周知,会计准则的盲点或会计处理方法的灵活性为公司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因此,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一方面应紧跟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新涌现出来的经济业务类型及时加以规范,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监控,对执行情况不理想以及经常被公司管理者用于盈余管理的会计准则应及时进行修订,以减少公司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 (四)加强外部监督力度 证券监管部门及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力,是盈余管理盛行的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及严重误导投资者的盈余管理行为及时曝光并严加处罚。同时,注册会计师也应充分关注盈余管理行为,对于影响会计信息合法性、公允性及一致性的盈余管理行为应要求公司纠正,否则应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以提醒会计信息使用者。另外,应加强社会公众及舆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提高投资者阅读和分析会计信息的能力,以有效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使公司管理者的盈余管理行为有害无益,达不到预期目的。

新准则是否为母子公司之间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如何提供的?

4. 什么是关联交易,如何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简单的说: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

5.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还是非公允的?

非公允关联方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等价交换原则,且其结果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造成侵害。注册会计师必须警惕非公允关联方交易,将审计风险降至最低。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其动机与手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向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输送”。 
按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和上市交易以及发行债券等,
均需达到一定的盈利指标。为了帮助上市公司获取融资资格或摘掉“ST”、“PT”的帽子,控股股东常常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一系列非公允交易来达到为后者“输血”的目的。采取的主要手段包括:
采用大幅度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或资产转让;在关联企业之间或者通过第三者最终与关联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人为地抬高上市公司销售额和利润;以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的方式收取固定的回报;以收取管理费用和分摊共同费用的方式调节利润等。
控股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无偿拖欠上市公司货款。按《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配股募集的资金,应按募集说明书的用途予以使用。但现实的情况是,这些资金却常常被控股公司挪作他用。上市公司变成了母公司的“提款机”,成为母公司从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工具。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的关联交易中,母公司拖欠上市公司货款而不计付逾期违约金的情况也十分严重。
控股股东常常利用自己手中的控制权,通过一种地下通道(即“隧道”)的方式从上市公司转移资产和利润,最后“掏空”上市公司。
主要手段包括:向公司高价出售原材料、低价购买其产品;向上市公司收取不合理的商标等无形资产使用费及服务费等,利用关联交易非正常定价的最初动机就是避税。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减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
 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减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非公允关联交易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后果主要有:
 (一)对上市公司的自身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利益输送型关联交易,虽然能够使上市公司在某一阶段创造或维持较好的经营业绩,中小股东似乎也从中享受到额外收益。但也使上市公司的经营丧失市场独立性而过分倚重关联企业的扶持,上市公司抗击外部风险能力不断衰弱甚至最终丧失。当大股东自身难保,对上市公司没有能力再进行挟持的时候,上市公司的业绩随时可能跌入低谷,甚至出现大幅亏损。更为严重的是,当控股股东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拖欠货款,利用劣质资产向上市公司套现,以及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掏空上市公司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更是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二)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侵害
 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很小,他们的利益也最容易受到侵害。如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利用其融资套现,募集资金后又通过关联交易将资金转移出上市公司;又如母公司将其某些资产卖给上市公司而不论这些资产对其是否有利;再如为保证配股权,上市公司通过虚假销售,虚增利润编造业绩,这些都是对中小股东的欺骗和侵害。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可能侵害债权人的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资产是对外承担责任的唯一保证。如果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交易侵吞公司资产或利用公司为其债务担保,就会使公司资产减少或处于高风险状态,从而令债权人的债权无保障。
(四)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原国有企业经改制成为股份公司上市后,保留了大量的非流通国有股,在借壳、 买壳上市的企业重组、购并风潮中,转让国有股是一个经常采用的方式。在某些产权转让的交易中,价格明显过低,这显然会损害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另外,为包装上市公司,提高其业绩,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企业,有的不惜牺牲自身利益,同上市公司进行输血式的关联交易,间接地损害国家利益。
 (五)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
 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这是企业避税的一个常用手段。如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从高税率企业转移至低税率企业,确保集团整体税赋最低。这种行为无疑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制度,
造成国家利益的流失。
(六)危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联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不公平关联交易会损害国家、少数股东、债权人及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尤为重要的是,若任由不公平关联交易滋生、蔓延,势必会打击投资者信心,扰乱市场秩序,如果投资者受到伤害并失去信心,资本市场的发展必将受到严重的影响,这将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及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极为不利。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还是非公允的?

6. 如何通过年报分析公司是否有盈余管理行为

  分不是问题,可你想知道的这个真不是那么简单的,有一个什么指标大于多少就有盈余管理小于多少就没有,不是这么简单的。真的需要盯着年报一点一点看才能知道的。
  这方面我专门总结过,你可以参考一下。一下看不全懂没关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 销售收入方面的问题 ----------------------------
  【】利用应收帐款虚增销售收入,甚至是假的应收帐目
  【】用促销手段短期向分销商大量发货
  【】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
  ——以上三条虚假的收入都进入了应收帐款。对计入盈利的应收帐款增量进行调整,或从盈利中完全减去,可以部分屏蔽这个风险。1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尤其需要警惕。另外应收帐款激增可能伴随存货骤减。而且很难多年造假。
  【】假销售,后退货
  ——这个恐怕在财务报表上没有任何表现,只能是退货了才知道了。对大额关联交易应有所警惕。
  【】应收帐款增长远远小于营业收入增长,也可能说明营业收入有问题。
  【】无形资产的租售
  ——很难为无形资产定价
  ●---------------------------- 折旧摊销预提方面 ----------------------------
  【】折旧在年度间调整
  【】摊销在年度间调整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进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延缓影响利润。如广告费进入递延资产。
  【】运用不恰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办费、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 但似乎只有在“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的情况下才会通过审计。另外,财务费用还可能会进入应付款。

  ●---------------------------- 存货方面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当前利润被低估,以后利润被高估
  【】成本的计算方法变化
  ●---------------------------- 应付帐款 ----------------------------
  【】应付帐款增长远远超过存货增长,可能是出现了流动性危机,或存货非正常使用,并损害商业信誉。
  ●----------------------------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业务利润(其他业务、补贴、营业外收支)其他业务如资产租给关联公司
  【】关联交易操纵价格以形成实质上是非经常性的利润
  【】用投资损益补充利润,而投资收益可能还是来自关联交易
  ●---------------------------- 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 ----------------------------
  【】“投资”于关联公司
  【】将关联公司欠款转入“其他应收款”
  【】或有负债,如巨额担保等
  【】坏帐以固定或无形资产形式“收回”

7. 帮我翻译一下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on the nature of the project is not regular or irregular transactions or events. In recent years, some listed companies to use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accounting statements to whitewash its assets means of manipulating statements replacement, debt restructuring, was stolen unfair affiliated transactions, and so on, so as to achieve its "cash" and "reverse their losses" and so on purpose. Through the use of various listed companies to non-recurrent loss of earnings management means the start curbing corporate profits from the manipulation of the angle of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on the norms and talk a bit about understanding.

帮我翻译一下

8. 盈余管理给财务分析带来怎样的影响,如何剔除这种影响?

       一、盈余管理的涵义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运用一定的会计方法和手段,为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做出的会计选择行为,其实质是有目的地干预或影响财务报告,进而影响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和决策。 
  盈余管理是一种利润操纵行为,但它又同一般意义的利润操纵有所区别。利润操纵是通过明显的违规违法手段,人为地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而盈余管理则是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可选择性,有意识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的行为。 
  二、盈余管理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识到,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词,本身并无好与坏之分。盈余管理可以看作是一把双刃剑,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企业发展来说,都具有两面性。 
  (一)盈余管理的积极影响。盈余管理有其不可否认的积极影响,是财务主管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能。 
  1、适度的盈余管理可以减少契约成本。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存在盈余管理,不仅会降低契约成本(债务契约),而且能较好地克服合同的不完备性和刚性,保护企业及经营者的利益。 
  2、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传递内部信息的一种手段。从有效市场的角度考虑,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将传递出企业的内部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披露更加充分,市场更加有效。 
  3、适度的盈余管理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企业管理人员实施利润平滑和利润最大化手段进行盈余管理,可以向外界传递出一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信息,从而提升企业形象,减少因资本市场激烈波动对投资者决策行为的影响,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 
  (二)盈余管理的消极影响。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之内的盈余管理是合法的,但当盈余管理超过一个合理的度时,会有消极影响。 
  1、盈余管理在我国的滥用造成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盈余管理往往使报表上披露的会计信息缺乏充分性和全面性,甚至缺乏客观真实性,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在我国,盈余管理的滥用已成为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2、对资源配置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当局通过盈余管理向投资者和债权人传递不真实的盈余信息,将误导其决策,使决策者产生“不利选择”行为,使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损害了整个社会的效率。 
  3、对企业的长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盈余管理的滥用,短期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些好处,但对企业的长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盈余管理将破坏投资者对收益质量的判断,导致市场价值下降。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 
  在我国具体的经济环境中,经济体制尚不完备,法制也不健全。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时,往往突破了其合法的界限,因而不当的盈余管理泛滥,危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显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负面作用远远大于其正面影响。对此,需要对盈余管理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将其控制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其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准则在制定时留有可选择的空间。再加上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使得一些交易和经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并未在相关准则中做出相应的规定,所以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这都给盈余管理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2006年发布的新会计准则更多地体现了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其中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和企业合并范围等准则降低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体系的质量。而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借款费用资本化、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等准则却扩大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公司仍然可能依据新准则运用新的手段来对公司业绩进行操纵。因此,必须对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对于选择空间大的会计政策应规定更为详尽的限制条件,并更清楚地设定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估计方法的运用条件,缩小可调控的空间。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披露方法、披露时间等予以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从而提高信息公开性和透明性,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影响公司管理行为的各方面当事人之间,基于合约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从外部来看,我国尚未建立起发育完全、运作规范的股票市场,经理人市场还未形成;从内部看,董事会、监事会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公司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与公司业绩挂钩的长期激励机制。这些都助长了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效防止盈余管理的滥用。首先,在企业外部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和兼并市场的管理,大力发展经理市场。其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比如,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赋予他们一些特殊权利,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聘用与报酬、重大关联交易、吸收合并、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董事除了向股东大会负责外,同时对证券监督机构负责,从而有效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再次,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趋于一致。企业应使管理人员的绩效不再只和短期的盈利挂钩,在进行报酬安排时可以运用一些长期酬劳计划,比如引入具有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激励经营者双重作用的期权、期股等新的报酬方式,使经营者通过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和长期成长性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最后,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促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加强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一方面完善增发新股和配股资格的控制指标,实行多方位考评。目前,有关配股条件的指标只有净资产收益率一个,指标单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应建立一个更科学的指标体系,避免由于指标的单一性而助长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行为。 
  由于盈余管理经常在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异常利润以及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虚拟资产上做文章,因此可将主营业务损益作为指标体系中主要的考核指标之一,增加主营业务利润率、异常利润与利润总额比率、不良资产总额与总资产比率等指标,并关注关联交易对这些指标的影响。此外,还可以通过增量考核,缩小操纵空间,来提高操纵难度;另一方面改变终止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的条件。公司管理者为避免被监管部门特殊处理或终止上市,就会采取亏损清洗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亏损清洗是那些已连续两年发生亏损,为避免第三年继续发生亏损的上市公司所广泛采用的盈余管理方法。因此,对于PT和ST的股票,要改变以连续3年亏损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应结合其他一些因素加以判断,如应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成长性以及亏损的主要原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一环,但在目前的交易模式下,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一般充当审计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经营的公司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因此受到制约,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现象屡见不鲜。 
  对此,一方面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应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模式,使管理层不介入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制约管理层变更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比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每年按其资产或利润的一定比例缴付一定的资金设专门账户,交由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独立于管理层的专门部门管理,用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佣金;另一方面强化中介机构的质量监督功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进行监督,完善行业举报制度,对涉及执业质量问题的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 
  (五)提高市场参与者素质,增强识破盈余管理的能力。除了市场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外,投资者处理信息能力的瓶颈也会增进信息的不透明度。散户居多,投机性强以及专业知识的缺乏均属于此。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管理层滥用专业判断的诱因,助长其盈余管理的动机。要提高投资者的信息处理能力,促进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就需要有相关的部门对投资者进行证券业和财务报告方面的教育,使投资者了解证券业知识,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分析和理解能力。这样,投资者可以及时地发现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形成对这些公司的一种制衡,同时这些公司也会迫于一定的压力而减少采用盈余管理来掩饰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