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购买时和分红时请问如何做账?谢谢

2024-05-18 00:12

1. 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购买时和分红时请问如何做账?谢谢

看你的情形是要急着还12万的借款,以你目前的情况,不支持138的加按,不合算,唯一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将第三套房就是那个13万的尽快出手,现在有那种直接过户、包更名的那种,可以在交房前出手的,这样就可以拿回十几万,可解决问题。反正你年底也是要出售的。

如果一时无法出手,也可跟亲戚商量等到年底出售后再还钱,毕竟只要半年时间,可以给亲戚多点利息,就当作有利息的借款,又不是银行催债,应该可以通融的。

其他的你的房地产投资做的很好。

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购买时和分红时请问如何做账?谢谢

2.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3. 企业购买无固定限理财产品,购入时,赎回时,分红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1.用公司基本户在工商银行购买的,
2.产品名称是: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3.交易类型:实时购买,
4.直接从公司基本户划出50万。
请问怎么做会计分录? 
问题补充: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发行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风险特征 浮动收益类  
发行区域 中国工商银行各地营业网点 产品类型 复合型产品 
起始额度 50万  币种 人民币
销售状态 无固定期限  递增单位 500000元 
预期年收益率 2%  保本比例 不保本  
认购期: 无固定期限  投资期限:  
产品到期日  网站链接 查看网站说明  
费用: 0.23%  付息方式: 按季分红(全额赎回时结清收益) 
邮件订阅: 邮件订阅理财产品  比较理财产品: 点这里开始比较理财产品  
其他说明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置理财账户最高余额,用以控制理财产品最大规模,最高余额需不大于银行规定的理财账户最高份额(5000万份)。 
提前赎回的条件 投资者可主动购买、赎回.签订理财协议后,银行系统可根据投资者设置自动购买、赎回.  
投资说明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担保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 、及货币市场基金、回购、新股申购、银行承兑汇票等其它投资管理工具

企业购买无固定限理财产品,购入时,赎回时,分红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4. 每月分红的投资理财产品

就是银行里面大堂经理叫你买的分红保险是不是。如果是就不建议买了。因为等钱用赎回的时候就比较麻烦,而且还没到规定的时间内赎回还收取手续费,虽说保本,但是就从手续费里就亏了。

5. 企业因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获得现金分红,记账凭证中如何填写,借方和贷方填在哪个科目?

宣告分红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若未宣告,直接就发放也可直接: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企业因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获得现金分红,记账凭证中如何填写,借方和贷方填在哪个科目?

6. 企业在银行的投资理财 分红怎么做账

如果你是短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基金而取得的分红,那么收到的分红要计入投资收益。
即: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如果是对其他公司的参股长期投资,核算要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成本法下,收到分红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收到分红,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7.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理论上是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红利所得
  对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发文另行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不同的纳税义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2.基金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开头提到的 “余额宝”们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用户在其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例如“余额宝”就是相当于购买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所以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4.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区分:一个专门做投资的合伙企业,有两个自然人合伙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年底,合伙企业计算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理财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还要交所得税吗

8. 银行的理财产品,能买吗?

一般情况下,目前基本上产品都是有风险的,除非合同文本协议上注明是保本产品,没有注明的都是有本金损失的风险,具体风险程度要视产品的投资标的范围,投资需谨慎。
购买理财产品前,建议您阅读合同,留意投资标的范围,风险介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