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国家背景的基金 投资 高端装备

2024-04-28 12:40

1. 有哪些 国家背景的基金 投资 高端装备

基金名字中与“中国制造2025”主题相关的基金不在少数,其中包括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工银高端制造股票、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交银先进制造股票、华宝兴业制造股票、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宝盈先进制造混合、银华高端制造业混合、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长盛高端装备混合、上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混合等。

其中,除上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和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混合两只新基金没有今年以来涨幅数据外,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2日,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和工银高端制造股票在同类中表现突出,年内涨幅分别为123.27%和107.05%。年内涨幅较低的是长盛高端装备混合基金,为58.16%。值得注意的是,同为混合基金的宝盈先进制造混合基金甚至比一些股票基金年内涨幅更高。当然,除相关主题基金外,数米基金研究中心还建议,投资者可长期重点关注工业自动化板块基金。包括重仓工业自动化个股的东方优选、泰信优质生活、信诚中小盘等。

有哪些 国家背景的基金 投资 高端装备

2. 高端装备股票有哪些

1、制造卫星的龙头——中国卫星(600118)600855 000901 600501
2、航天配件龙头——轴研科技(002046) 600343
3、航天材料龙头——宝钛股份(600456)
4、GPS卫星定位龙头——四维图新(002405)北斗星通(002151)300045 300177
5、大飞机龙头——中航飞机(000768)600038
6、军工特殊用钢材龙头——中原特钢(002423) 抚顺特钢(600399) 西宁特钢600117 八一钢铁600581
7、大功率发动机龙头——上柴股份(600841)
8、船用柴油机龙头——中国船舶(600150)600072 600685 300065
9、机车龙头股——中国南车(601766)601299 600495 601002
10、航天电子设备龙头——航天电子(600879)同类潜力股:航天动力、北斗星通、超图软件、华力创通、欧比特。

3. 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股有哪些

高端制造业是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业,高端制造业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核心产业之一,中国的高端产业方向很多可以包括关键基础零部件和基础制造装备,重大智能制造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能源装备等。其中高端制造业中股票龙头非常的多,包括有西部超导,隆基股份,中国中车,三一重工、北斗星通、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中国中车、机器人、航发动力、航发科技、京运通、中铁工业,国茂股份,亿嘉和、中国中车、潍柴动力等。这里就简单介绍几个高端制作业的龙头股票。北斗星通的股票代码为002151,上市公司的名称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汽车智能联网与工程服务,信息装备等领域。公司2007年上市,该公司总市值高达20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31%。三一重工的股票代码为600031,上市公的名称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03年上市,是国内较大的工程机械制作企业,三一重工的市值高达2160亿元,净利润为15.34%。潍柴动力的股票代码为000338,上市公司的名称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汽车及零部件,非汽车用发动机的研究制造,并提供仓储技术服务。公司2007年上市,该公司总市值高达149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53%。京运通的股票代码为601908,上市公的名称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发电,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行业。公司2011年上市,是国内最大的光伏设备制造企业,京运通的市值高达284.2亿元,净利润为20.54%。

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股有哪些

4. 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哪些类型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 )通常投资于包括种子期( seed money )和成长期( growth capital )的企业即创业投资( venture capital )基金,也包括投资扩展期企业的直接投资( direct investment )基金和参与管理层收购( MBO/MBI )在内的并购投资( buyout fund, LBO )基金,投资过渡期企业的( mezzanine/bridge )或上市前( Pro-IPO )企业的过桥基金也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畴,即凡是在一家企业上市以前的所获得的股权投资都属于 Private equity 这一投资产业。这一产业 80 年代初在美国产生并不断发展,在 90 年代形成一个对美国经济和企业举足轻重的金融产业。
  私募股权基金也可以根据基金的规模来分类,通常基金规模越大,越是投资企业发展的后期,即为收购基金或过桥基金。而小型基金为创业投资或叫风险投资基金,最复杂的是通常叫中间市场的基金( middle market capital fund-mid-cap ),它既有投资高端的,也有投资低端的,不同的中间市场的基金有不同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风格,不像创业投资或收购基金那样目标明确。下表给出了美国的不同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均规模和在所有项目上投资的平均投资额。

5. 关于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有什么要求?

转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2015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将围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2、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3、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其企业人数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条件可适当放宽。
 4、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创新基金的企业要求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同时,拓展支持方向,增加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
A.创新项目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发或中试阶段、尚未形成有效销售的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50万—100万元。
B.重点创新项目是指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采用无偿资助支持方式,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档确定支持金额,支持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关于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有什么要求?

6. 求:跟高铁概念、高端制造业有关的股票有那些?

施工: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铁二局
设备:马钢(火车轮)晋西车轴、晋亿实业、天马股份
信号:辉煌科技
高端制造业:工程机械(三一、中联),电力设备(特变、天威),矿山设备(一重),石化设备,锻造设备等

7. 有关中国核电基金名称

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基金(000534)
基金(Fund)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法,技术分析法、演化分析法,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这种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如果在出资人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国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监管和合法性支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13年6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
如果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常见的基金。
基金不仅可以投资证券,也可以投资企业和项目。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收益分享。

有关中国核电基金名称

8. 2016年河南省驻马店回乡投资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9日

  驻马店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的新引擎,现就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放宽创业领域。按照“非禁即入、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和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服务行业和经营项目,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各方创业投资。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工程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教育服务、家庭服务、体育、养老服务、房地产和新型业态、新兴产业领域,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2.放宽市场主体名称核准条件。支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云计算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行业产业发展,允许企业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形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组织模式创新,允许使用如“健康管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物联网”、“供应链管理”、“云计算”、“新能源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基因检测”、“创意设计”、“商务会展”、“贸易货栈(站)”、“客栈”等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允许使用“物流”、“物流服务”、“物流××服务”等作为行业表述;支持文化产业、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发展,允许使用“文化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公司登记的,可以使用“××医院有限公司”或“××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允许市场主体根据经营需要,在企业名称中组织形式连用,使用“××院有限公司”、“××所有限公司”、“××中心有限公司”、“××场有限公司”、“××馆有限公司”和“××网有限公司”等作为企业名称。

  取消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的限制。允许使用已注销满一年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经预先核准的企业取消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的限制。经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市场主体可以申请调整注册资本、住所、登记机关。

  3.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公司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设立登记、变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

  4.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在集中办公区以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市场主体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增设经营场所的,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者分支机构登记;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以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5.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母公司属服务业的,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母公司属文化产业的,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1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企业集团登记。

  6.积极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照一码”。企业凭“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给予认可。

  探索实行正面清单制的行政审批,对初创企业按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国家促进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

  (二)激活创业主体

  1.支持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各类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2.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3.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完善和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将农民工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鼓励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支持。金融机构要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机制,开展林地承包(租赁)经营权及林木、畜禽、水产品等活体资产作为有效担保物试点。金融部门要探索建立农民工诚信台账和信息库,对经营正常、信誉较好的农民工可直接给予信用贷款。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农民工改善经营、开拓市场,努力促进他们成功创业。

  4.大力扶持外来人员来驻创业。各类来驻创业群体创办实体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创业扶持政策外,优先安排产业集聚区内厂房租赁或用地支持,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优先安排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就近就学,享受免费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档案托管、用工招聘,以及政府补贴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三)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小微企业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对居民创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前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专门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按规定减免营业税。对企业购置并实际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符合税法规定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企业安置残疾人所负担的工资,按照政策可以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四)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范围。对自主经营的申请人可以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和经济效益稳定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信用担保、房产部门评估认可的房产抵押担保、经办金融机构评估认可的有效资金、定期储蓄存单、国家债券质押担保;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贷款取消反担保;小微企业除以上担保条件外,还可用对提供法律许可、风险可控信用企业担保或财政部门设立的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全市范围内反担保资源共享。

  二、积极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全面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科技型初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成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成长壮大。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型机构,完善创新组织,加快建设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高水平项目研发、高技术成果转化,突破产业核心技术,提升企业创新实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使其真正成为凝聚人才的主体、创新投入的主体、技术研发的主体、成果转化的主体。

  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活动,引导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带动创新发展。

  (二)集聚创新领军人才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支持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加大引智工作力度,结合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技术转移等多种方式,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动一大批市内外创新人才在我市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落实好人才引进配套政策,保障并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工作条件,对拥有核心技术的创新人才,积极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着力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尽可能为科技人才提供优良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三)完善创新服务平台

  1.育创新公共平台。推进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在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原有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完善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框架标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创业孵化新机制、新模式,积极推进“苗圃+孵化+加速”孵化服务链条,鼓励各县区建设创业孵化园区,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建立完善市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

  依托大中专院校发挥创新优势,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黄淮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新园建成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黄淮学院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平台职能,为大学生及社会创业者免费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创业者通过创新实现创业。

  2.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或楼宇构建众创空间。鼓励依托创业投资机构,打造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依托产业集聚区、高校、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众创空间。

  3.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围绕食品、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创业社区,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

  4.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体系。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向市内外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建设具有交易、物流、支付、信息、信用等全方位服务的骨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和大型经营企业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知名品牌;发展中小网商和家政、旅游、订餐、旧货交易等便民服务细分电子商务平台。

  三、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

  (一)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创业创新水平

  1.统筹规划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运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创业服务体系,为全社会创业者提供均等化、普惠化、精细化、便捷化的综合性创业服务。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促进创业的职能作用,通过培育发展创业企业,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形成合力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市、县、乡(街道)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行政村(社区)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位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2.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逐步形成全市统一、数据集中、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以及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3.加快推进“信用社区”创建考核认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信用社区”创业担保贷款免反担保政策,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有效操作办法,加快推进“信用社区”创建考核认定等服务体系建设。

  4.建立完善市级公共创业项目库。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完善创业项目征集、开发和评估发布机制,多渠道开发创业项目,重点围绕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及重点项目和企业发展需要,开发一批配套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开辟“创业项目超市”,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

  (二)规范服务,提升创业创新服务能力

  1.强化创业指导。充分发挥全市各行业、各类专业人士在服务大众创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组建由各县(区)推荐的专家组成的“驻马店市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向创业者提供企业策划、投资分析、企业理财、企业诊断、项目推介(论证)、营销策划、法律咨询、优惠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的指导服务,采取集中讲授和个别咨询、指导、策划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门诊式”、“会诊式”、上门和网上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出谋划策,解惑答疑,帮助更多城乡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

  2.强化创业培训。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创业者需求,设置创业培训内容,优化创业培训形式。依托创业孵化园区,创建创业大学,构建创业者终身教育体系,以“为创业者导航、为企业家充电”为宗旨,着力打造全市各类创业人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和交流平台。鼓励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创业辅导站,建立起多元化的创业培训体系。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各一次,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

  3.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企业创新模式。

  4.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逐步拓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充实服务项目,细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搭建信息平台,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积极采取措施,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便利。

  5.优化服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检查项目,清理、废止影响我市创业创新的限制性规定;对依法依规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尽可能地精简审批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加强民主评议,在开展好政风行风及涉企科室评议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创业创新投诉管理,加大对侵害创业创新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为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提升创业创新保障水平

  1.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加强专项指导和分账考核,为创业创新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各商业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贷款和授信额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农民创业融资渠道。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刑释解教人员等个人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个人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每人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符合贴息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提高额度部分所需的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由财政负担。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人行基准利率各负担25%,超过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部分不贴息。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就业专项资金可根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积极开发多品种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不符合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等需求群体和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满后仍需资金支持的,给予只担保不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

  3.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从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创业引导资金,专项用于为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县区要按照创业担保贷款办法规定的标准,每年及时足额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保证金融部门开展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在坚持财政筹集担保基金主渠道、保证失业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每年可按需借用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

  4.加大新业态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力度。鼓励各类群体在互联网+十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经评审通过,对在互联网+十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创业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15万元以内的资助。申请金额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下的创业项目,由市级资金给予资助;对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申请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按有关程序推荐申请省级资助资金。对进入省、市、县三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立的创业项目库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000元的资金补贴。

  5.加大创业补助力度。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对进入县级以上各类孵化园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返乡创业农民工、刑释解教人员等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有固定场所、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人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创业补助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6.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广泛筹集创业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统筹创业资金设立创业基金,市级每年投入1000万元;县区级按上年末辖区人口数3—5元/人的标准设立。创业基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各类创业创新园区、创业创新典型的奖励等支出,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区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四、加强创业创新工作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县(区)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创业创新工作。

  (二)营造舆论氛围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高校以及各类企业举办各种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企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推动创新的创业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

  由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大众创业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每两年评选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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