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比率是多少?

2024-05-05 20:21

1. 社保比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就业,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养老保险:很多人在老年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想要生活得更好,或者是保障自身的基本生活最好是能够有社保,养老保险就是在60岁以上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享受保障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好处就是可以及时地保障健康,因为生病之后需要及时的治病,医疗保险报销之后自己花费比较少,可以减少经济负担。工伤保险:如果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的,由政府劳动鉴定机构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等级鉴定,并由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按规定进行赔偿。这样,就能较好地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生育保险:女职工从怀孕到生育,机体变化及体力消耗很大,需要休养和照顾。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孕期检查、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有薪假期,保障了生育期间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失业保险: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实践证明,基金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可以为失业保险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但只限于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社保比率是多少?

2. 新的社保率下来了吗,是多少

目前整个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支出仅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也就是说,我国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与“十二五”规划目标有很大距离。针对近日有媒体称我国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缴费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连年上涨,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以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人社部在回应中倡导政府承担更多责任,承诺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明确调整社保缴费政策的三种路径,这让民众看到了变革的希望。不过,社保费率将适时下调,何谓“适时”,仍缺少明晰回答。其实社保费率下调的最佳时机,莫过于眼下,一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改革方向,既然如此,改革就当拿出不过夜的精神,尽快付诸实施。另一方面,当前宏观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很多中小企业生存压力较大,负担较重,舆论对于社保减负的呼声日高,相关部门理当拿出改革的诚意,给公众明确的承诺,从而积极回应民意。当然,下调社保费率,这不是人社部一家所能说了算的。实际上,社保减负的关键,在于给政府财政加负。也就是说,国家在社保缴费上承担更大责任,如此企业负担自然降下来。长期以来,社保减负之所以难有实质推进,也正是因为政府财政支持不足。国际上通常采用“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衡量各国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责任。我国社保“十二五”规划要求各级财政将社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但有数据显示,目前整个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支出仅占我国财政支出12%,远低于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也就是说,我国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与“十二五”规划目标有很大距离。因此,不能仅仅是倡导政府承担更多责任,还应该要明确各级政府、国企对社保的补贴责任。比如说,中央财政补贴占多少,地方财政补贴占多少,应该用制度把补贴比例固定下来,让社保基金有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但由于《社会保险法》只是简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很多地方政府补贴比较随意,势必把部分保障责任和负担转嫁给了企业和员工。社保政策调整不仅是化解经济困境、确保可持续发展的良药,它也是增进国民福利、促进社会公平的手段。国家固然要为下调社保费率承担巨大成本,但同时,相对于社保费率下调后经济投资能力和生产力的提高,以及社会公平的改善,这笔钱花得非常划算。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社保支出占财政支出25%”的承诺,今年能做到吗?我们拭目以待。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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